学校校历

关于办理2017届校园地贷款毕业生贷款展期和延期的通知

发布者:李晏菊发布时间:2017-06-12浏览次数:802

各学院:

    616日,毕业生离校前,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中行石大支行最后一次从东营来青岛校区为贷款学生办理相关业务。

一、对象:

1、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

2、因病、转专业等原因不能按期毕业,降级的学生(含往年降级学生)

二、办理时间:

 1、6月16日上午8:30-11:30

2616日下午200-300处理遗留问题  

三、办理地点:

学生资助事务大厅(玉兰餐厅东南角,邮局隔壁)

四、所需材料:

1、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正反面都需要复印,且3种证件最好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不能缩印),一支签字笔。学生证不在身边的同学,请学院开具证明,加盖学院章。

目前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学生也请按要求办理,日后收到通知书后,带原件送交复印件给学生资助中心李老师(地址:校医院3楼,房间号:321)。

2、因病等原因降级的学生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正反面都需要复印,且2种证件最好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不能缩印),延期申请表1(见附件1),一支签字笔,

五、学生本人与银行面对面签署《调整还款计划书》(现场发放此文件),并提交准备好的材料,由银行现场初审,回到银行进行复审。如果有问题或者审核不通过都会电话联系学生本人并告知,学未通过银行审核的申请学生,需要按照网银上的还款协议,按时足额偿还贷款!

六、614日前,请学院汇总申请展期延期学生列表(附件2)至zxdk@upc.edu.cn


附件1:延期申请表.xlsx

附件2:2017年展期、延期申请列表.xls



学生资助中心

2017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