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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吕晶晶发布时间:2018-09-11浏览次数:713

各学院部:

        秋季学期既是新生入校各项资助措施配套的节点,也是在校生办理助学贷款手续和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及开展奖励表彰的季节,是一年资助工作的重点。为了扎实做好资助季的各项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815号)及学校相关要求,现将开学初学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多措并举,确保资助政策宣传到位

各学院部要把握新生入学和在校生开学的重要节点,创新宣传方式,全方位、多角度、有针对性地向学生宣传资助政策,确保资助政策人人知晓。通过发放资助政策宣传页、开通热线电话、借助网络新媒体、召开主题班会等方式,重点让新生了解绿色通道和各项资助政策,让在校生熟悉各项资助政策内容和办理流程,消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家长的后顾之忧,保障学生安心学习。

二、多方合力,确保“绿色通道”便捷温馨

学校在迎新现场设置学生资助专区,开设“绿色通道”,发放宣传彩页,解读资助政策,办理资助手续,发放爱心礼包。各学院部要保障“绿色通道”畅通,简化报到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所有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在开学报到当天,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予以资助。整个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对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给予更多人文关怀,引导他们正确面对困难,安心开始新的学习和生活。

三、严谨及时,确保困难认定精准实施

2018年,是新修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首次实施,认定指标体系丰富完善,认定系统上线运行后第一次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各学院部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认定工作。认定过程要不唯分数论、不唯材料论,而是综合通过系统比对、调查走访、大数据分析、学生评议等方式相结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精准认定,为精准资助夯实基础;认定时间要严格遵守,认定系统面向学生开放时间截至915,请督促学生必须在此之前如实上传材料提交申请。各学院部认定工作应于927日前结束,认定结果应在此之前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加强宣传,确保助学贷款“应贷尽贷”(含研究生)

国家助学贷款是解决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费用的主渠道,各院部要积极配合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并积极落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尤其是针对新疆、西藏等没有开展生源地贷款工作的省份生源,要加大政策宣讲力度,提醒和帮助学生尤其是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各院部要继续开展对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向贷款学生及家长宣传普及信用知识,帮助树立诚实守信意识。

暑期已经签订了生源地贷款合同的学生,915日前,到资助中心事务大厅办理到校手续。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贷款,只需要把受理证明送交大厅。非开发银行经办的贷款,按地方金融机构的要求办理到校手续。

五、认真摸排,确保临时困难学生及时受助

开学前,学校通过各院部已对寿光等地自然灾害受灾学生进行统计摸排,学校将对其中61名学习、生活存在临时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1500/人的临时困难补助。学生报到后,请各院部继续详细排查学生因重大疾病治疗、意外事故、家庭变故、孤儿、其他地域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非常困难,急需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情况(重点是新生),并915日前按照附件1(原已报送的寿光等地受灾学生不必重复报送)格式,将名单书面版盖章报学生资助中心李晏菊老师,电子版发送至liyanju@upc.edu.cn学校将按照1500/人的标准,将临时困难补助发放到学生一卡通中。

根据往年情况及总体资金规模,各院部应该严格审核学生情况,筛选出最需要、最迫切得到资助的学生。推荐申报人数不宜超过附件2中指标数。在后续工作中,各院部要及时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后续资助,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帮助学生安心顺利完成学业。

六、加强引导,扎实开展各项资助育人工作

新生入学报到、在校生返校、奖助学金发放等节点是诈骗活动猖獗的敏感时间,各学院部要广泛利用网络新媒体、宣传栏,通过入学教育、主题班会等方式,提醒学生警惕各种“校园贷”“套路贷”“回租贷”“培训贷”等,警惕各种打着奖助学金旗号的诈骗行为和其他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现象,通过案例分析警示教育等方式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甄别能力。针对“开学季”成了“烧钱季”的社会现象,要广泛开展专题活动,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理性消费观念,不盲目攀比,不贪图享乐,不追求奢侈消费,引导广大学生树立艰苦奋斗、自强自立的决心和勇气。

七、细致准备,确保资助政策落实有力

各学院部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一是做好在校生各类奖助学金评选推荐和奖励表彰的准备工作,认真统计参评人数、核查学生成绩、测算测评成绩。其中发展性成绩测评可在学院原有测评办法的基础上,适当结合第二课堂成绩单中已认证数据,减轻申报验证负担;二是及时发放夏季小学期及暑期学生勤工助学费用,认真规范新学期勤工助学岗位,加强资金监管,凸显育人功能;三是及时配合做好学生保险理赔工作,近期配合做好2017-2018学年新投保东营社保学生的社保卡发放工作;四是做好2018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宣传和材料审核工作,做好服义务兵役在校生、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宣传和退役复学学生学费资助工作;五是要加大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对象子女、罹患重大疾病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遭受重大变故学生的资助;六是开展各类资助工作时,要注重保护学生尊严,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七是夏季小学期和暑假期间,各学院部都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了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开展资助育人工作的一种方式,请各学院部做好相关总结,深化资助育人效果;八是做好资助系统数据维护工作,随时处理系统内学生学籍异动情况或其他变更情况,确保数据准确,为开展精准资助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附件1.xlsx

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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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