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历

关于开展2018年度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吕晶晶发布时间:2018-09-18浏览次数:1244

各学院部: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高校学生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是指从2015年起,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18年度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报告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99号)文件要求,按照《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关于对直接招收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文件规定,为做好我校2018年度学生应征入伍

兵役国家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研究生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下简称“高校学生”),且在2018年应征入伍。(往届毕业生是指毕业年份早于入伍年份的毕业生,但

追溯文件实施起始年2013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

2、2018年直接招收为士官的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研究生的应(往)届毕业生(

追溯文件实施起始年2015年之前直招士官的往届毕业生)。

注:往年已申请并获得上述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的同学不能再次申请。

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以及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不可享受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减免部分学费的学生,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学费进行学费补偿。

二、资助标准

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如补偿金额高于国家助学贷款金额,高出部分退还学生。

三、资助年限

按照国家对本科、研究生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达到的修业规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应完成的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剩余期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之内。

本硕连读的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按照硕士学习任务规定的学习时间计算。

本硕连读学制在校生,在本科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实际学习时间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硕士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硕士已学习时间计算,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其以前本科学习时间不计入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四、申请材料

(一)义务服兵役在校生及毕业生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及地方相关部门公章;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

3《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一份;

4、《2018年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明细表》(电子版,见附件1);

5、授权书一式两份,授权书必须包含以下内容:身份证正面、打款银行卡正面(建议中国银行的银行卡)和相关授权内容“兹授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将本人代偿资助款打入上述账户”,本人亲笔签字及手印(样表见附件4)。

(二)退役复学学生

1、《高校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及地方相关部门公章;

2、《退出现役士兵证》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

3、复学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教务处出具的“学籍变动报告单”和“学籍变动通知单”);

4、《2018年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明细表》(电子版,见附件2);

5、授权书一式两份,授权书必须包含以下内容:身份证正面、打款银行卡正面(建议中国银行的银行卡)和相关授权内容“兹授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将本人代偿资助款打入上述账户”,本人亲笔签字及手印(样表见附件4)。

(三)直招士官在校生及毕业生

1、《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及地方相关部门公章;

2、《士官入伍通知书》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

3《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一式一份;

4、《2018年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明细表》(电子版,见附件3);

5、授权书一式两份,授权书必须包含以下内容:身份证正面、打款银行卡正面(建议中国银行的银行卡)和相关授权内容“兹授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将本人代偿资助款打入上述账户”,本人亲笔签字及手印(样表见附件4)。

五、申请程序

1、应征入伍的高校学生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gfbzb.gov.cn),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或《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

2、携《申请表》先后至学校财务处(办公楼207)、学生资助中心(校医院三楼321)审核盖章;

3、携《申请表》到入伍地县级征兵办(家乡应征入伍学生)或学校武装部(在校应征入伍学生)确认入伍信息并由征兵办或武装部审核盖章;

4、携带《入伍通知书》(县级征兵办或武装部书面证明)、《退役士兵证书》和《复学证明》(退役复学学生提供)复印件,将经县级征兵办审核盖章后的《申请表》(一式两份)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相关资助。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一份。

注: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凡是申请学费补偿、资助、减免的学生都须在全国征兵网注册、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六、申请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材料递交时间:即日起截止到20181020

材料递交地点:学生资助中心服务站(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东南角)

电子版明细表发送至邮箱:daichangzizhu@163.com

咨询电话:0532-86981507

七、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部广泛宣传,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生、毕业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提交相应材料。

2、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含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仍需按照还款协议按时偿还贷款本息,避免造成违约。

3、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代偿款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附件1:2018年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明细表.xls

附件2:2018年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明细表.xls

附件3:2018年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明细表.xls

附件4:授权书(样表).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18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