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历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梁涛发布时间:2018-12-06浏览次数:8181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将于近日开展2017-2018学年辅导员工作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考核办法

参照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暂行)》有关规定执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考核对象

2017-2018学年在岗,且目前仍然在岗的一线专职辅导员。

三、考核流程

(一)个人总结:此项工作已完成。

(二)学生评议:

1.学生评议辅导员通过易班平台进行。

2.学生直接登录网址:http://yb.upc.edu.cn/instructor进行测评;或登录石大易班主页-易工具-辅导员评价系统;或通过登录易班手机APP首页-热门应用-石大辅导员评价;或直接扫描测评二维码进入系统进行测评。辅导员及其他教工人员因不属于学生,无法使用本轻应用。

3.有的学生为2个辅导员同时带班,则需评价2位辅导员。系统中上下依次体现,分别提交。

4.学院和辅导员应积极组织学生参与评议,原则上每位学生都要评议。对于参与评议比例明显低于平均水平,无法形成有效数据的情况,学校将予以反馈、督促。最终核算成绩时,学校将把学生参与评议比例也作为一项影响因子。

5.学院应教育引导学生珍惜手中权利,本着对自己负责,对辅导员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结合自己对辅导员工作情况的了解,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

6.请于12月10日前完成学生评议。

(三)院部评价:各学院部应按照《办法》要求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负责人的院部考核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应包含院部领导、全体辅导员、辅导员所带年级任课教师及班主任代表、学生干部代表、普通学生代表等。

各学院部应于1212日前完成评议,并提交《院部考核工作组成员名单》及附件2《辅导员院部评价意见表》电子版及书面材料。其中总体评价为“A”者,不得超过表内辅导员数的50%

(四)部门考评:学校考核工作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根据日常工作的完成情况并结合述职报告对辅导员进行考评。

(五)分数汇总及使用:学校考核工作组负责对各项数据汇总,得出总成绩,并按照《办法》规定,出具考核结果。在评选优秀辅导员和职称职务晋升时,考核结果将作为重要依据。

各学院部、各位辅导员务必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工作,认真总结评比。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对相关人员予以通报。

学生测评二维码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暂行).doc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辅导员院部评价意见表.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181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