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历

关于评选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者:李树鑫发布时间:2019-01-08浏览次数:3507

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山东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8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字〔20191号)要求,现将我校2018年度省级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在籍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学生班集体(不含2018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二、评选比例

(一)本科生:

省级优秀学生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由各院部根据评选办法评选产生,具体名额分配见下表:

院部

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院部

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地学院

2

1

石工学院

1

1

化工学院

3

1

机电学院

2

1

材料学院

2

信控学院

2

1

储建学院

2

1

计通学院

2

1

经管学院

2

1

理学院

1

1

文学院

1

1

体育教学部 

1

省级先进班集体:本次我校本科生共有5个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指标,其产生过程首先由各院部根据评选办法展开自评,各推荐1个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然后由学校组织联评,根据联评结果确定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

(二)研究生:

省级优秀学生候选指标5个、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指标3个、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指标1个。

省级优秀学生:由各院部根据评选办法评选推荐硕士生候选人、博士生候选人各1名,然后由学校组织联评。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由各院部根据评选办法评选推荐硕士生候选人、博士生候选人各1名,然后由学校组织联评。

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已于2018年学校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中产生,不再组织推选。

(三)退役复学学生:

各院部可在分配名额外,单列名额推荐退役复学学生评选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不占用学院名额)。

学校向山东省教育厅推荐优秀学生人数不超过3人、优秀学生干部人数不超过1人,本科生、研究生将进行统一评选。

三、评选要求

(一)评选工作是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措施,是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发展的有效手段。各院部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

(二)各院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动员广大师生参与评选,要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根据《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鲁教学字〔20161号)(附件1)有关规定推荐候选人、候选集体。对于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评选时间

(一)223日—33日:院部评选省级优秀学生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院部各推荐1个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本科生)。

(二)34日:院部上报省级优秀学生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和推荐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材料,学校组织联评资格初审。

(三)35-7日:学校组织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联评(本科生),退役复学学生联评(本科生、研究生);组织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联评(研究生)。

(四)37日—313日: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候选名单公示,形成评选报告上报。

五、材料报送

(一)各院部组织省级优秀学生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分别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见附件2-3,一式2份,双面印制,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并附带一张候选学生电子版生活照片(照片命名为:省优秀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专业班级+姓名),受推荐退役复学学生还需提交《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各院部填写《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见附件5-6,一式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学校代码:10425)。

(二)各院部推荐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班集体需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见附件4,一式2份,双面印制,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并附带一张电子版班集体合影照片(照片命名为:学院专业班级);各院部填写《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名单》(见附件7,一式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

(三)以上材料,请以院部为单位于20193412:00前报送,本科生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联系人:李树鑫,联系电话:0532-86983113,lisx@upc.edu.cn;研究生材料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人:毕静,联系电话:0532-86981515bijing@upc.edu.cn

  

  附件1: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鲁教学字〔2016〕1号).pdf

  附件2、3、4: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登记表.doc

  附件5、6、7: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汇总表.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