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历

关于辅导员返校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发布者:胡晓波发布时间:2020-02-04浏览次数:1259

各教学院部:

为坚决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精神,一线辅导员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以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对辅导员的返程安排要求如下:

一、目前不在青岛的辅导员在确保自身健康前提下,应尽快以最安全的方式返回,履行辅导员作为学生教育管理第一责任人岗位职责。但同时应遵守以下原则:

1.近14天内曾到过湖北省(探亲、旅行、途经等)的辅导员,必须自行居家隔离满14天后,确认身体健康再返程。

2.目前已在湖北省,待湖北当地解除疫情后,确认身体健康再返程。

3.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青的,到青后应自觉居家隔离留观14天。

二、在校外无住房(或租房)的专职辅导员和保研辅导员,如以自驾(或私家车)方式返回,可以申请校内集中住宿的公寓单间;如只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青的,暂不返青,等学校通知。兼职辅导员按照学生返校时间要求再返青。

三、辅导员如因所在省份交通管制,或其他(个人)原因,不能尽快返程的,应与学院党委请假,并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备案。一旦具备返程条件,尽快返青。

特此通知。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2月3日

各学院辅导员返程情况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