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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学生评议辅导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梁涛发布时间:2022-05-18浏览次数:15603

各院部: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学校定于518-527日组织学生对全校辅导员进行评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照办法

参照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评议对象

2021-2022学年在编在岗辅导员

三、评议程序及要求

1.学生评议辅导员通过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

学生登录【数字石大】,打开【学生应用】点击【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入后通过快捷通道进入【辅导员评议】模块(学生首次登录系统,请先完善个人基本信息,点击【保存修改内容】,自动跳转快捷通道,选择【辅导员评议】进入学生测评),开始进行评议。

2.学院和辅导员应积极组织学生参与评议,原则上每位学生都要评议。对于参与评议比例低于95%,无法形成有效数据的情况,学校将予以反馈、督促。

3.学院应教育引导学生珍惜手中权利,本着对自己负责,对辅导员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结合自己对辅导员工作情况的了解,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学生评议辅导员的数据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统一管理。

四、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涛,电话:86981512,邮箱:liangtao@upc.edu.cn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pdf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25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