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全体2020级硕士研究生:
为进一步激励研究生潜心学术和研究,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提高,按照学校要求,现将2020级硕士研究生第二次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 请各教学院(部)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中石大东发[2013]75号)和本单位的实施细则,评定2020级硕士研究生第二次学业奖学金,并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相关成果的认定日期为2020年9月10日至2022年4月15日。各教学院(部)要公正、公平和公开做好本次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规范评定程序,及时发现和化解评定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
2. 请各教学院(部)公示获奖名单后,请于4月22日11:00前将《2020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附表)交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汇总表内应包括全部2020级硕士研究生(以学号含2020为准)及其他需与2020级硕士研究生一起参评的研究生,休学、保留学籍、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等特殊情况请在备注栏中标出。另外,附表中的中行卡号、身份证号需要研究生本人准确填写。
3. 学校审核通过获奖名单后,将于4月底为2020级硕士研究生发放2022年春季学期的学业奖学金。
若有疑问,请及时与学生资助中心沟通和反馈。
附表:2020级硕士研究生第二次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汇总表.xls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