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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助教”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晏菊发布时间:2023-03-20浏览次数:1373

各学院(部):

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为促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发挥研究生在学校教学中的作用。2023年上半年开展研究生“助教”工作通知如下:

1、助教工作,由主讲教师根据完成课程教学目标的需要申请设置岗位。

2、助教岗位设置课程要求: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程、硕士生的部分基础课、研究性课程。通识类课程、实验课程原则上不安排助教。

3、每学期每位教师只可安排1位助教,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或有特殊困难的教师优先安排。研究生助教在上岗前必须接受主讲教师的岗前培训。

4、每学期每位研究生只可承担1门次课程的助教。研究生只能申请低一层次学历教育课程的助教工作。

5、助教岗位助学金标准:本科生课程:20/学时,研究生课程:30/学时。学校和主讲教师分别承担50%的助教岗位助学金,考核后,学校承担部分由学校统一发放,教师承担部分由教师自主发放。

6、符合申报要求的教师申请设置助教岗位,请认真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申报表》(附件2学时数与培养方案规定不一致的不予设置助教岗位,交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汇总、审核,学院批准确定后,公布助教设岗情况。

7、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相关学院提交申请(附件3),由所在学院组织选聘、管理。研究生助教申请审批表由院部保存备查。

8、各院部于2023331前将《研究生助教岗位聘用汇总表》(附件4)交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工部32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zxdk@upc.edu.cn


联系老师:李晏菊           联系电话:86981506


附件1关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实施细则.docx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申报表.doc

附件3研究生助教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4XXX学院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助教岗位聘用汇总表.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3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