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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教育部“2009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0-01-06浏览:613

 

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宣传表彰一批长期以来、特别是2009年度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辅导员,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更好地调动和激励高校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教育部决定举办“2009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根据教育部要求,我校将选拔优秀辅导员参加本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选范围

  专职辅导员(指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部党委副书记、团委书记、辅导员等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辅导员工作,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学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2009年度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特别是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并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

5.已获得“2008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或提名奖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三、评选程序

1.院部推荐:本次活动于即日起启动,各院部组织本校辅导员进行报名,并在本院部内组织初评,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辅导员;

2.报名表(附件)及相关事迹材料(另附页,3000字以内)于2010111日前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教育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wangxun@upc.edu.cn

3.校内初评: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根据申报的事迹材料对各院部报送推荐的辅导员进行初评,并在2010112日确定最终人选。

  四、相关说明

  1.各院部应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在本单位推荐最佳人选参加“2009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2.鼓励提交影音、影像资料,以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迅,05468391521

  电子邮箱:wangxun@upc.edu.cn

 

附件:2009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