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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暑期“辅导员家访”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9-07-03浏览:460

 

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切实提高我校辅导员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我校决定在2009年暑假期间继续组织开展“辅导员家访”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辅导员家访”活动,促进辅导员深入了解学生家庭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进学校与家庭、辅导员与家长的联系,形成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强大合力;促进辅导员深入了解社会实际,进一步提高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活动要求

各院部原则上要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专兼职辅导员参与本次家访活动。家访对象应具有一定的典型性,通过家访有助于辅导员了解当前大学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或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家访活动应与探访、慰问贫困大学生家庭活动结合起来,与开拓大学生就业市场结合起来,与开展暑假大学生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家访结束后,辅导员要向院部提交一份家访报告,报告应包括被访学生姓名、家访时间及地点、家访目的、被访家庭情况、被访学生当前现状及形成原因分析、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的措施,以及启示、建议和体会等方面的内容(可附必要的图片资料)。家访报告要实事求是,真实描述被访学生家庭的客观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

三、组织领导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开展“辅导员家访”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家访活动顺利进行。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向广大辅导员阐明家访活动的重大意义,动员广大辅导员踊跃参加家访活动。要严明家访纪律,不要给学生家庭增加不必要的负担;要加强辅导员的安全教育,提高自身防护意识,防止辅导员人身和财产安全事件的发生。辅导员参与此项活动的情况及家访报告,要作为对辅导员进行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考虑。

四、材料报送

各院部请于918日前将“辅导员家访”活动总结报告以及辅导员家访报告报学生工作处教育科(wangxun@hdp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九年七月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