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按照学校党委和机关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召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支部书记、副部(处)长张万春主持会议。张万春传达了机关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强调了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原则,方法步骤,组织领导等,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实践活动进行了相关部署。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姚海田带领参会人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并对部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资料,切实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同时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二是要结合本职工作,促进工作开展。通过多种方式,听取院部、辅导员、学生的意见,汇总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三是要建章立制,实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指导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学工处胡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