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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的2007届毕业生的一封信

时间:2007-10-23浏览:2837

各位07届毕业生同学:

    你们离开母校也有近四个月了,祝你们工作、学习、生活一切顺利!

根据教育部最新通知,对选调分派及从事艰苦行业等存在二次分配的学生,应出具二次分配就业证明,方可予以受理代偿资助申请。因此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要求下载、填写并寄回二次分配就业证明(一式一份,原件)。

另外,有部分同学毕业时就业协议书没有注明服务年限(如长庆),根据教育部要求,这次请一并出具并寄回签订服务年限证明(一式一份,原件)。

本次所填表格均要求2007年11月20日前寄达,请大家务必按照填写要求认真填写、及时寄回。

如有疑问,请拨打0546-8395603找陈熙老师咨询,或发送电子邮件至chenxi@hdpu.edu.cn

附件下载:

1.下载:二次分配就业证明及填写要求.doc

2.下载:签订服务期限证明及填写要求.doc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学生资助中心

2007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