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2200万元奖助优秀学子 近日,我校2008-2009学年各类奖学金以及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工作顺利结束。学校下发了《关于表彰2008~2009学年先进班集体、十大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决定》、《关于公布2008~2009学年各类优秀奖学金评选结果的通知》、《关于公布2009年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的通知》三个文件,对优秀大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经评选,学校授予地球资源与信息学院地质学2006级2班等55个学生班“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陶柯等10名学生“十大学生标兵”荣誉称号;授予张云翠等2841名学生“优秀学生”荣誉称号,授予王师等1424名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根据学生素质综合评价体系以及奖学金管理细则有关规定,经过各院部评选,学校审批,此次评选了包括“学习优秀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文艺特长及体育优胜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组织能力奖学金”、“突出成绩奖学金”在内的学校奖学金获奖学生6000余人次,发放学校奖学金金额700余万元。根据学校与相关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奖学金设立协议,此次还评选了“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助学金”等企事业单位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11项,涉及奖学金金额145万余元。同时学校还评选发放了2009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总计1359万元,今年我校总计发放各类奖助学金达2200余万元。 为了更好地鼓励学生发展能力、提高素质、完善个性,今年学校对奖学金管理细则进行了修订,将学习优秀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由原来的2000元、1000元、600元提高到4000元、2000元、1000元。文艺特长及体育优胜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奖励由200元提高到600元,组织能力奖学金由400元提高到600元。为鼓励和表彰毕业生积极投身西部和基层艰苦地区建设,此次还专门设立了“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奖学金,对积极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学生学校将一次性奖励3000元。新的奖励政策加大了对优秀集体的奖励力度,获国家先进班集体一次性奖励5000元,省先进班集体一次性奖励3000元,学校先进班集体一次性奖励1000元,增幅均在两三倍。新政策还规定大学生参加全国性比赛获一等奖奖励5000元、二等奖奖励3000元。获省比赛一等奖奖励2000元、二等奖奖励1000元。以团队名义获奖且人数在5人以上的,奖励金额再提高2000元。 多年来,学校高度重视对优秀大学生的培养,完善健全了对优秀大学生的助推系统,对在政治素质、专业学习、工作能力、科技创新、文体特长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大学生给予充分关注和全力鼓励,积极为学生搭建平台,助推优秀学生更好发展。(学生工作部 成宏涛)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