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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12-28浏览:21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04 浏览次数:

各院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整体安排,本学期学校统一安排的期末考试时间为:2013113日至2013118日。为做好本次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指导思想

考试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检查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科学的考试,有利于推进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改革,有利于良好学风的培育,有利于创新性人才的培养。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考试的重要意义,根据《关于“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石大东发〔201167号)文件精神,严格标准、严格管理、严肃纪律,真正发挥考试的检测和导向作用。

二、抓好关键环节,提高考试水平

(一)试题命制

1.命题。所有课程必须同时拟订覆盖面、难易度、份量相当且重复率不超过10%AB两套试卷和A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命题以教学大纲为依据,根据课程特点、学生认知程度差异、考核目的不同等情况,突出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凡课时、大纲相同且结束时间基本相同的课程,应统一命题考试;同一门课程试题近四年重复率不得高于20%。

2.审查。课程组负责人应对试题的难易程度、覆盖面、题量、题型、试题的区分度进行认真的审查、修正。

(二)试卷印制

1.定点印刷。试卷及其学生考试相关印刷材料属于学校机密,必须在学校指定地点(石大博雅印务有限公司青岛校区文印部)统一印刷。试题无特殊要求的,教师要按学校统一要求(用A4纸)打印,亲自直接送印刷厂印刷并装订成试卷本。

2.定人印制交接。印刷厂要指定专人做好考题的印刷、装订及管理工作,确保试卷印刷准确无误、安全可靠。严格交接手续,试卷送、取人必须是课程任课教师,送、取时须携带并出示教师工作证,不能代领,严禁指派学生送、取试卷。

(三)成绩评定与试卷管理

1.阅卷。阅卷工作必须在开课系(教研室)组织安排下,组成至少2人以上的阅卷小组,统考课程必须实行流水阅卷。试卷一律不得带回家批阅或存放。阅卷教师要严格掌握评分标准。

2.复查。阅卷完毕,阅卷小组要组织专人对评阅过的试卷逐份进行复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阅卷教师改正,改正后由复查人签字。

3.成绩录入及试卷建档。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1周内完成成绩的综合评定工作,并依据《学生试卷建档要求》文件统一存档。

(四)考试改革

考试改革是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创新性人才具有重要意义。各院(部)要认真贯彻学校《关于推进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中石大东发〔2012111号)文件精神,鼓励教师开展考试改革研究与探索。考试内容改革要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知识和技能的并重,继承和创新的并举;考试方法改革要遵循教学实际,贯穿于课程教学全过程,根据课程性质和考核目的,注重多样化考试方法的有机结合;成绩评定要根据考试内容和不同考试方法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考试方案和评分标准,注重学生学习过程评价。

三、强化三项工作,确保考试安全

(一)监考与督考

1.监考配备。各教学院(部)配备监考人员时,不得将研究生等非工作人员纳入监考人员范围,主监考原则上由任课教师担任。考生在60人以下的考场,应安排2人监考;60人以上的考场,必须有3人或3人以上监考。

2.监考纪律。监考人员要按照《关于“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做好考试组织工作。对违反监考纪律、不履行监考职责的人员,学校将按照文件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3.考试纪律。学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考试作弊的学生,主考教师要认真填写《考试违纪情况登记表》,本场考试结束后立即将有关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务科。

4.督考与巡考。学校组织考试工作督考组,按照学校考试有关规定履行督考职责;学校及各院(部)考试期间做好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当日上报,并提出处理意见。巡考员进入考场时须佩带证件,并注意巡考时段,以不打扰学生考试为前提。

(二)试卷保密

1.命题教师保密。本着谁命题、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命题均要单机操作,不得网上传递,避免与课件混在一起带入课堂。

2.试题印制保密。印刷厂涉密人员要严格执行试卷保密制度,严禁外人进入工作区。试卷底稿、废卷要及时销毁,严禁泄漏、私拿、私存试卷。对泄密、盗窃、出卖试卷的人员,视其情节,严肃处理。

3.阅卷保密。阅卷场所门窗完好、安全系数高,阅卷期间切忌敞门空场离人,注意随手锁门。

(三)考试氛围营造

学校有关部门要围绕“诚信、考风考纪、警示”三大主题教育开展一系列活动,通过发布诚信考试倡议书,张贴考试宣传标语,播报考试纪律,公开违纪案例等,帮助广大师生端正考试观,防止投机取巧,自觉维护考试的严肃性,营造一个考风优良、公平竞争的氛围。各院(部)也要进行相应的宣传教育。

四、工作落实到位,做好考试保障

1.各院(部)要组织召开考试领导小组、监考人员、命题教师、学生等不同层面的会议,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安全。同时要合理安排监考人员,将监考任务及时通知到教师本人。

2.学生管理部门要做好对学生诚信和考风考纪的教育工作,使学生以正确的心态对待考试,杜绝投机取巧、侥幸作弊心理。

3.学校各种媒体要做好宣传工作,为期末考试营造良好的氛围。

4. 后勤管理部门要在考试前对各教学楼桌椅照明、周围的复印店、礼品店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消除隐患,净化环境。考试期间,每场考试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卫生;学生餐厅要注意饮食卫生和饭菜质量。

五、其他要求

1.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整体安排,考试周由2周调整为1周,考试课程为基础类或专业基础类,且涉及上课专业班级较多的课程。其它所有非学校统一安排考试的课程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院部安排课程考试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安排考试。

2.请各院(部)将期末考试工作总结于2013118发送至邮箱jwc@upc.edu.cn

3.未尽事宜,按相关考试文件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