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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在校学生购买医疗保险的通知

时间:2012-10-16浏览:370

各学院(部):

    2012级新生已经报到完毕,20112009级学生的医疗保险合同也已经到期,为切实保障学生利益,避免出现时间空档,学校将及时为所有在校学生购买本学年商业医疗保险。请各院部按要求统计2012-2013学年在校就读的在籍学生名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投保范围:

包括全部全日制本科生、统招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投保原则:

1.全员投保:

投保范围中所有在籍学生必须全部投保,不得遗漏或自行放弃。

2.方便理赔:

学校在保证学生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为学生购买简单方便的理赔服务。

3.缴费标准:

保险费用为30/·年,为减轻学生经济负担,学生个人缴费部分全部由学校承担,不需学生缴纳相应费用。

三、投保要求:

1、研究生:

    统一由所在学院投保。

2、已经录取但尚未报到的新生:

暂时不予投保。本次投保名单报送后报到的学生由辅导员及时报送大学生资助中心进行补投。

3、高体学生:

    统一由体育教学部投保。

    4、国防生:

    统一由其专业所在学院投保。

    5、转专业学生:

    转专业学生由现在所在学院(转入学院)投保。

    6、在家休学学生:

    由所在学院根据其复学后所在年级继续为其投保。

    7、未能按时毕业,需要延读的2012届毕业生:

已经确定需要延读的学生,与2013届毕业生一起投保。

8、外校在我校借读学生:

不予投保。

9、我校在外校借读学生:

统一由所在学院投保。

四、注意事项

1.请各院部参照附件格式组织学生登记投保信息,且务必让学生本人核对修改个人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审核完毕,以学院为单位专人负责汇总成一个表,将其命名为“XXX报送XX学院学生投保信息登记表”。

2.该登记表用作保险公司投保系统基础数据库导入,因此要求严格,请大家严格按照表中字段要求填写,不要擅自改动相应格式及结构。

3.相应信息一旦上报即为定稿,本年度无法再行增补修改。因此,请各学院部认真组织本次信息登记工作,确保学生名单不重不漏,个人信息准确无误。

五、报送时间:

各单位请于1023日前将名单的电子版报送至chenght@upc.edu.cn

有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86983165

 

附件:XXX报XX学院学生投保信息登记表.xls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一二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