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进一步落实新学期学生工作会议精神,整合学工队伍校内资源,加强学生骨干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的学生干部,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实现“建设一流学工队伍,服务一流人才培养”的工作目标。决定取消优良学风建设学生督导协会、学生公寓检查队伍、学生安全协管员等,设置学生工作处长助理岗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名称
学生工作处长助理
二、基本要求
1、品行端正、积极主动、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工作责任心强,乐于奉献;热爱学生工作,有一定学生工作经验;
2、具备团队合作意识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实施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客观理性的分析问题;
3、善于沟通,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佳,能够熟练运用新媒体和掌握办公软件;
4、专业年级不限,学习成绩优秀,能较好的协调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5、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成绩排名专业前30%者优先。
三、岗位职责
1、广泛开展学生工作相关调研,及时了解学生日常情况和思想动态,做好学生工作相关信息的搜集及反馈;
2、组织开展全校本科生课堂出勤检查、宿舍安全卫生检查,负责优良学风建设网运营工作;
3、积极开展思想引领、优良学风建设、优秀榜样宣传、文明宿舍建设、公寓文化建设等相关活动,协助学校开展安全稳定相关工作;
4、在校级以上荣誉称号评选中(联评类)担任评委工作;
5、参与学校迎新工作、开学典礼、毕业典礼、表彰会、运动会、音乐会等活动的学生组织调度工作;
6、协助学生工作处各科室、公寓学生工作室、辅导员专业工作团队开展相关工作;
7、学校大学生信息工作站(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值班工作。
四、报名方式
1、院部推荐:本科生人数2000人以上的学院推荐5名学生,2000人以下的学院推荐3名学生,并于3月27日前以院部为单位将学生材料电子版发送至:lisx@upc.edu.cn;
2、学生自荐:学生可携带简历、荣誉证书、辅导员推荐材料等到学生管理科。
五、招聘程序
1、学生工作处对报名学生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实地考察等了解学生情况;
2、学生工作处组织人员按规定程序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试用,择优录取;
3、对拟录取学生进行公示,试用期为一个月,合格者颁发学生工作助理聘书,聘期为一年;
4、对任期内工作优秀、考核合格的学生工作助理颁发学生工作处长助理聘书。
六、相关权利
1、定期与学生工作部门相关领导座谈交流,对学生工作提出建议及意见;
2、列席学生工作相关考核评比及学生工作相关会议;
3、参与辅导员入职培训和处长助理相关工作培训;
4、对参与日常管理工作按勤工俭学标准发放报酬;
5、学生工作处长助理在竞聘保研辅导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联系人:学生管理科,李树鑫,86983113,校医院3楼322房间。
服务同学,锻炼自己,欢迎踊跃报名!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