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全体2021级硕士研究生:
为进一步激励研究生潜心学术和研究,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按照学校要求,现将第二次评定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工作通知如下:
1.各教学院(部)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中石大东发[2022]58号)和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开展第二次评定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并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相关成果的认定日期为2021年9月1日至中期考核日期。各教学院(部)要公正、公平和公开做好本次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规范评定程序,及时发现和化解评定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
2.各教学院(部)完成公示后,将《2021级硕士研究生第二次评定学业奖学金结果汇总统计表》(附表)纸质版交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工部32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xdk@upc.edu.cn。汇总表内应包括全部2021级硕士研究生(以学号含2021为准)及其他需与2021级硕士研究生一起参评的研究生,休学、保留学籍、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等特殊情况请在备注栏中标出。
3.学校审定后,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学校将根据评定结果发放2021级硕士研究生2023年(上半年)学业奖学金。
4.联系老师:李晏菊,联系电话:86981506。
附表:XXX学院(部)2021级硕士研究生第二次评定学业奖学金结果汇总表、统计表.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