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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受理证明(回执)的通知

时间:2023-08-31浏览:6073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请以学院为单位,收集汇总学生本人及其贷款信息,统一提交给学生资助中心。

      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1、经办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需统计贷款学生姓名、学号(现学段学号)、学院、身份证号、回执校验码、贷款金额、本人联系方式。

2经办机构为其他银行或农村信用社。需统计贷款学生姓名、学号(现学段学号)、学院、身份证号、贷款金额、经办银行名称、本人联系方式。如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回执)需要学校资助部门盖章后反馈给经办银行,可由学生本人持纸质版受理证明到大活中心一楼盖章(玉兰苑东南角,学生资助大厅),古镇口校区学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请各学院于99日前将《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统计表》(请下载附件)发送至邮箱zxdk@upc.edu.cn。请学院统计信息时确保准确无误,以免影响贷款发放。

       附件: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统计表.xlsx

校园地贷款9月中下旬开始办理,请关注学工部通知公告。

 

学生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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