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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届毕业生填报“档案转递信息服务系统”的通知

时间:2024-06-13浏览:17616

2024届毕业生:

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是学生档案服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毕业生离校工作的最后一个关键环节。为及时准确做好2024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现就毕业生档案去向信息填报事项通知如下:

档案去向信息在“学生档案转递信息服务系统”内填写,毕业生根据本人离校前的毕业去向规范填写信息,确保档案转递无误。不同毕业去向的档案转递去向具体参考下表。

表:毕业生档案去向指南

就业单位有人事接收权(一般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

档案接受地址由毕业生与单位签订的纸质协议书的,参考单位在协议书上填写的档案寄送地址。

就业单位无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一般企业)

毕业生与单位签订的纸质协议书的,参考单位在协议书上填写的档案寄送地址。

单位不具备人事档案保管权的情况下,毕业生的档案邮寄托管到单位注册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机构(如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另行告知档案接收地址,以单位最新告知的地址为准!)

升学(本校升学)

本校升学毕业生档案由毕业班辅导员与与升学所在院部的研究生辅导员交接。

升学(外校升学)

毕业生根据收到的升学录取函(录取研究生调档函)提供接收档案地址

申请出国(境)留学

档案可以转递至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或者可以申请档案暂缓存放于本校学生档案室,后期落实接受档案机构后给学校学生档案部门提供托管毕业生档案机构的调档函转走即可;

毕业前尚未落实就业单位

档案转寄户籍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或者可以申请档案暂缓存放于本校学生档案室,后期落实单位后给学校学生档案部门提供托管毕业生档案机构的调档函转走即可;

其他录用形式就业

(灵活就业/自由职业)

单位不具备人事档案保管权的,毕业生联系生源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等部门确认档案接收认可。

自主创业

档案一般寄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创业单位注册地可以接收的,按当地部门告知的收档地址寄送。

应征入伍

档案一般寄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如征兵部门有告知接受档案地址的(调档函、接收函),按所告知的方式转递。

(注:各地接收毕业生档案的程序和规定不同,请以当地档案管理部门的官方信息为准。)

*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接收档案的最新地址信息,请自行联系户籍地就业主管部门(户籍在学校的毕业生联系迁入学校前的原户籍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 。就业主管部门一般指: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等,部分地区为教育局。

学生档案转递信息服务系统于6121800-6222300截止填报,登陆网址:https://yiban.upc.edu.cn/xsda/stu_login

612-2323:00截止学院审核(辅导员这期间随时关注学生填报信息并进行审核);

624日全天学校审核并打印交接单;

625-28日学院档案归档、邮寄档案。

学生具体填报步骤参考附件《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线上流程-学生使用指南 (2024)》。如确有特殊情况,档案需要暂缓转递的,可在系统内申请,学院、学校审核后形成《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毕业生档案缓寄申请表》,下载申请表交付给学院辅导员,院部以学院为单位,副书记签字后,毕业生档案归档整理时期一并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档案室。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院(部)毕业班辅导员。

附件: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线上流程-学生使用指南 (2024年).pdf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46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