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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石大 “校园好网民”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11-07浏览:1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中国好网民”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将2024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引向深入,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激发网络文明新活力,提升网络育人工作质量,发掘新时代中国好网民,现面向全校开展2024年石大“校园好网民”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筑梦网络新时代,争做先锋好网民

二、活动对象

面向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个人及团队

三、活动安排

(一)1119日前:各学院提交推荐人材料;

(二)1126日前:通过线上线下平台,对“校园好网民”经过材料初选候选人(15名)的事迹进行公示,并进行线上投票和线下答辩;

线上投票要求:校内师生均可参与本次投票,每人可投1-2票,投票结果不可更改;为防止刷票行为,非本校人员禁止参与投票;

(三)1128日前:公示评选结果。

公示期结束后,对评选出的2024年石大“校园好网民”进行宣传推广,并号召学生向“校园好网民”学习,以实际行动自觉弘扬网络文明新风尚,提升网络责任意识和媒介素养。

四、评选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能够引导全体学生培养积极健康的网络素养,推进校园网络文化建设的深化,提升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体现对“一个正由网络大国迈向网络强国的现代中国,如何把网络空间塑造成凝心聚力、引领风尚、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新空间”这一时代课题的回答。

(二)涵盖正能量充沛、事迹突出、规范网络言论行为、培养安全防护技能、引导健康生活方式等方面因素,参选人应至少符合以下类别之一:

1.网络正能量类:思想先进,正义感强,传播正能量,主动在网上积极建言献策、理性参与讨论,自觉抵制网上不良信息,澄清谣言真相,引导网络舆论,批驳错误言论,弘扬主旋律,成效突出,言论观点经网络平台广泛传播并产生积极影响。

2.社会服务类:借助网络渠道大力开展公益活动,在网络服务领域取得突出成绩,有效激发在校学生参与公益活动。

3.产品创作类:积极创作网文、微电影、微视频、H5、漫画、音频、直播等各种内涵丰富、思想先进、形式活泼、质量较高的网络文化产品,网上传播广泛,感染力强,引导效果好。

4.技术研发类:积极参与移动App或其他网络技术开发,将其运用于校园服务或其他公益性活动,在运营团队中起主要作用并做出了突出贡献。

5.运营维护类:参与传播正能量的网络平台(易班、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运营维护,在运营团队中起主要作用并做出了突出贡献。

6.网络素养教育类:积极主动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引导广大网民和青少年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和能力,宣传文明上网理念,纠正不良用网行为,遵守网络法规,为净化网络环境、培养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做出突出贡献。

7.创新创业类:利用网络平台或基于网络理念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五、奖项设置

本次共评选出2024年石大“校园好网民”10名,授予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奖励,并推荐参评全国各类网络评选。

六、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推荐1名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团队,申报人(个人或团队)填写附件1或附件2

(二)申报人须提供1-2张能够反映个人/团队事迹和精神风貌的生活照(像素不小于1024*768),并提供200字以内简介,用于线上投票。111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简介、生活照及申报表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yiban@upc.edu.cn,邮件命名:XX学院+申报者姓名/团队名称+校园好网民。

(三)请各学院做好材料报送、汇报答辩等工作,所有材料应真实准确,若发现造假情况,将取消参选资格。

 

联系人:网络思政办公室 吕敬伟 86983165


附件1:2024年石大“校园好网民”个人申报表.docx

附件2:2024年石大“校园好网民”团队申报表.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4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