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研究生助教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学院(部)、相关研究生:
本学期已近期末,请各院(部)按照要求对下半年研究生助教工作进行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考核仅限于公布的助教岗位(学期初,已报送);
2、考核每位教师获批安排的1名助教(限1人);
3、考核每位研究生获批的1门课程(限1门课);
4、学时是指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时,须一致;
5、助教岗位助学金标准:本科生课程:20元/学时,研究生课程:30元/学时。学校和主讲教师分别承担50%的助教岗位助学金,考核后,学校承担部分由学校统一发放,教师承担部分由教师自主发放。
各院(部)自行组织考核,并保存好《考核表》。于12月8日之前,各院(部)将纸质版研究生助教岗位考核汇总表送交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工部32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hzizhu@upc.edu.cn。
联系电话:86983247(张老师)。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