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成立心理中心的高校之一,面向我校全体学生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是山东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单位。中心位于校医院三楼333,场地充足、软硬件设施齐全,包含个体心理咨询室4间、心理咨询预约值班室1间、团体活动室1间、沙盘辅导室1间、音乐放松室1间、情绪管理调试室1间,配有心理阳光图书角及多功能影音活动厅。
为更好地更全面的为我校学生提供专业心理咨询服务,现面向校内、外招聘兼职心理咨询师,相关事项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国内外心理学、教育学、医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持有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心理咨询师证书二级/三级;或中国临床心理学会认证注册督导师/注册心理师/注册助理师优先考虑。
2.独立个体咨询300小时以上,接受个体督导20小时以上或团体督导50小时以上且持续进行者优先考虑(精神动力取向咨询师个人体验30小时以上且持续进行)。
3.持续进行心理咨询专业理论实践(包括伦理)的学习,学习时数不少于20小时/年。
4.接受过或正在接受相关心理咨询取向的系统培训。
5.具有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的能力。
(以上需提供各类专业证明,计划招募8-10人,实际招募情况视面试情况具体定夺)
二、工作要求:
1.热爱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工作,熟悉大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具备心理咨询师职业伦理,服从本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和咨询工作安排。
2.能够具备相应的心理评估与心理咨询技能,具有独立开展心理评估、心理咨询等方面的临床工作。
3.接受和遵守学校心理咨询短程取向为主的专业要求。
4.定期按要求参加案例督导,努力提高自身专业素养,为来访学生提供高质量的心理咨询专业服务。
5.每周需至少提供两个固定半天的工作量进行咨询服务(其中应至少包含一个周末时段)。
注: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周一到周日:上午8:30-11:40(3个个案咨询);下午2:30-5:40(3个个案咨询);晚上7:00-8:50(2个个案咨询),以上安排确保每周提供不少于5个个案咨询时间段。可提供周六、周天和工作日晚上时间的优先。
6.可面向全校学生提供个体咨询、团体辅导、心理讲座等多样心理咨询服务优先。
7.服从本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和咨询工作安排,服从校区工作调度。
8.有高校心理咨询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基本权益
1.根据接待个案数给予一定的劳务补助。
2.有机会参加中心举行的专家案例督导,并获得相应的督导小时数证明,免费参加中心组织的部分专业培训。
3.每次聘用期限为1学期,聘期满后,双方自愿决定是否续聘。
四、招聘录用流程:
1.有意应聘者请于1月5日(周日)前提交①兼职心理咨询师登记表(PDF版本),②相关学历、培训证明材料PDF格式(所有材料放至一个PDF内)至xumx@upc.edu.cn(点击“阅读原文”下载兼职心理咨询师登记表)。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兼职心理咨询师+姓名+手机号”。
2.兼职心理咨询师登记表初审合格后,我们将短信或电话发出面试通知。对于未进入面试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3.面试时需出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专业经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由本单位兼职心理咨询师聘任工作小组进行。面试内容包含个人简介、案例解析、培训受训经历等其他相关专业问题。中心将在面试后择优录用,待遇面议。
5.试用期。通过招聘面试后要经过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待遇。试用期满,中心回访学生好评分高于8分(满分10分),可留聘,被正式录用。
联系人:徐老师
咨询电话:(0532)86981501
请于工作日时间(8:30-11:30,14:30-17:30)联系,若有咨询未接电话,请另找时间拨打。
咨询邮箱:xumx@up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