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本科生班主任、学业导师聘任配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7-01浏览:995

各院部: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全员育人良好氛围,切实做好班主任及学业导师工作,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2025年本科生班主任、学业导师聘任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配备对象

2025级全体本科生班级,202220232024级本科生班级如有班主任、学业导师调整的一同配备。

二、配备要求

每个本科生班级应配备1名班主任和1名学业导师。原则上班主任和学业导师应带满一届学生,鼓励教师长期担任班主任、学业导师。

三、聘任条件

(一)班主任聘任

班主任是学校学生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力量。班主任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给予学生指导,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肩负着立德树人的重要职责。

班主任选聘任职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过硬的思想素质,拥护党的教育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善于把指导学生的专业学习与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有效结合。

3.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工作,身心健康,为人师表,作风正派。

4.班主任原则上应从本学院在编专业教师中遴选聘任,也可以从学校机关部处在编工作人员中选聘。

(二)学业导师聘任

本科生学业导师是学校全员育人工作和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力量,从专任教师中进行选拔,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业指导等工作。

学业导师选聘任职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2.熟悉高等教育规律,教学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3.熟悉所指导学生的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和教学环节,熟悉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

4.具有讲师以上职称,鼓励青年教师和优秀博士生参与辅助性的学生指导工作。

四、遴选聘任

各院部根据《班主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可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完成2025本科生班主任、学业导师的遴选聘任工作。

各院部须召开专门会议审议班主任及学业导师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由院部正式发文公布聘用结果,发放聘用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院部要把此次班主任、学业导师选聘配备作为凝聚全员育人力量的重要途径,切实为专任教师(含管理人员)参与融入育人大局提供平台。各院部要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通知,遵循选聘的范围和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认真做好政治和品德把关,选聘配备真正适合热爱育人工作的老师担任班主任和学业导师。

(二)加强管理。班主任、学业导师队伍实行学校和学院双重管理。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教务处(荟萃学院)是学校管理班主任和学业导师队伍的职能部门,各院部党委对班主任、学业导师进行直接领导和管理,共同做好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各院部要加强培养培训和支持保障,为班主任、学业导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同时要加强管理考核,督促完成育人职责任务,对于不再适合担任班主任和学业导师的,及时调整。

(三)报送要求。各院部请于718日前完成2025年本科生班主任、学业导师的聘任配备,并报送《班主任、学业导师新聘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考虑每年名单会有调整,报送材料须含本科所有四个年级,不仅限于新生。请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教育办公室,邮箱:liangtao@upc.edu.cn

工作联系人: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教育办公室,梁涛,电话:86981512;教务处(荟萃学院)学业与学籍管理科,单英晋,电话:86981303

附件1: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pdf

附件2:班主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doc

附件3:班主任、学业导师新聘汇总表.xls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教务处(荟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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