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2024级硕士研究生: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激励研究生潜心学术研究,按照学校工作安排,现进行2024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第二次评定工作。
一、评定依据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中石大东发〔2022〕58号)和本单位的实施细则。
二、评定对象
全体2024级硕士研究生及其他因休学、保留学籍、课程考试不及格、未完成培养计划、中期考核延期或未通过等原因需与2024级硕士研究生一起参评的硕士生。
三、工作要求
各院(部)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本次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规范评定程序。评定结果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生参评使用的相关学术成果认定日期为2024年9月1日至各院(部)实际中期考核日期。
四、材料报送
各院(部)根据研究生中期考核进度安排评定工作,完成评定后立即将《统计表》(附件)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党委学生工作部321室。《汇总表》《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hzizhu@upc.edu.cn。最晚截止时间为6月30日。汇总表内应包括全体2024级硕士研究生(以学号含2024为准)及其他需与2024级硕士研究生一起参评的研究生,休学、保留学籍、课程考试不及格、未完成培养计划、中期考核延期或未通过等特殊情况,需在备注栏中标注。
学校汇总审定后,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学校将根据评定结果发放2024级硕士研究生2026年上半年学业奖学金。
联系电话:86983247/86981508。
附件:
2024级硕士研究生第二次评定学业奖学金结果汇总表、统计表.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