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同时适应两校区常态化教学布局,加强各院(部)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的培养,现面向全校公开招募《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兼职授课教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基本情况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心理通识课,2学分、36课时(其中,授课16课时,网课12学时,实践8课时)。教学内容依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包含自我认识、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主题。
二、授课教师工作职责
1.根据教学安排,完成不少于16个学时的课堂教学任务。
2.定期参加课程团队的集体备课及教研活动。
3.每年至少进行1次课堂教学展示。
4.鼓励参加全国、山东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比赛以及学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
三、申请条件与上岗要求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专职辅导员,原则上须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并具有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相关经历。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思政等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持有心理咨询师证书或曾参加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培训者优先;具有高级职称者优先。
3.申请人须征得所在院(部)负责人同意。
(二)上岗要求与支持
课程组将为申请教师组织不少于24学时的统一培训。在培训期间,申请教师需要跟随中心完成听课、试讲等环节。正式上岗后,作为课程团队成员,优先推荐参加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培训、教学科研立项、教学比赛等。
四、报名及遴选流程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5月26日。
2.报名方式:各院(部)根据本科新生人数报送兼职授课教师名单。其中,新生人数低于200人的院(部)报送不少于1人;新生人数200人及以上的院(部)报送不少于3人。请各院(部)将推荐名单统一报送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辛老师处。
3. 联系方式:电话 86981501。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