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学校定于6月6日-8日组织学生对全校辅导员进行评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照办法
参照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评议对象
2025-2026学年在编在岗辅导员
三、评议程序及要求
1.学生评议辅导员通过智慧学工平台进行。学生连接校园网或连接VPN,通过PC端登录【智慧学工平台】(https://zhxg.upc.edu.cn),进入【队伍建设】->【辅导员考核】->【学生评议】->【评议数据】,对列表页内的辅导员进行逐个评议。请于6月8日18:00前完成。
2.学院和辅导员应积极组织学生参与评议,原则上每位学生都要评议。对于参与评议比例低于95%,无法形成有效数据的情况,学校将予以反馈、督促。辅导员可以登录【智慧学工平台】查看学生评议进度,及时督促所带学生完成。
3.学院应教育引导学生本着对自己负责、对辅导员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结合自己对辅导员工作情况的了解,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对辅导员的评价一旦提交不能修改,请严肃认真的完成评议。学生评议辅导员的数据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统一管理。
四、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浩,电话:86981512,邮箱:liuhao@upc.edu.cn。
附件1: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pdf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