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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宿舍安全卫生管理办法

时间:2026-09-14浏览:1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与依据

为全面规范学生宿舍安全与卫生管理,切实保障全体住宿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文明、整洁、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安全防范意识,强化宿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全体入住校内学生宿舍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以及参与宿舍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各职能部门、各院()及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 基本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始终将学生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重点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强化源头管控,做到早发现、早整改、早消除,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负责,全员参与。落实院()主体责任,构建学校统筹、院()主责、年级落实、宿舍自治的四级责任体系,推动管理力量下沉,引导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

3.教育为先,惩教结合。对存在问题的宿舍和学生坚持教育引导先行,督促主动整改;对拒不整改、屡教不改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实现管理与育人有机统一。

4.常态长效,闭环管理。完善日常自查、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问题台账,实现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回头复查销号归档全流程闭环。

 

第二章 管理职责与责任体系

第四条 学校职能部门职责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是全校学生宿舍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管理制度、统筹协调检查工作、汇总通报问题情况、督促问题整改,对全校宿舍安全卫生管理工作进行统一指导和监督;保卫处负责消防安全指导、治安隐患排查及违规行为处置;后勤管理处负责宿舍设施维修、公共区域卫生保障及物业服务监管。

第五条 ()主体责任

各院()是学生宿舍安全卫生管理的责任主体,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本院学生开展宿舍安全卫生自查自纠,落实问题整改,建立本院问题台账与整改档案;加强对学生的安全卫生教育和日常管理;配合学校完成各类检查工作,将宿舍安全卫生表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第六条 辅导员与驻楼队伍职责

辅导员是所带学生宿舍安全卫生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落实辅导员进楼栋、进宿舍常态化走访制度,日常巡查宿舍公共区域安全卫生情况,督促学生整改违规行为,及时反馈宿舍安全隐患和卫生问题。驻楼辅导员楼长负责指导对应楼栋学生楼长、层长、宿舍长开展工作,推进公寓网格化管理,协调处置楼栋应急突发事件。

第七条 学生自我管理队伍职责

依托楼长-层长-宿舍长三级学生骨干体系,学生楼长统筹本楼栋楼层管理工作,传达学校管理要求,组织楼内文化活动;学生层长负责本楼层日常管理,监督宿舍长工作落实;宿舍长负责组织宿舍成员开展卫生清洁、安全自查,传达管理要求,反映成员诉求,维护宿舍秩序。

第八条 学生主体责任

全体住宿学生是宿舍安全卫生的直接责任人,应当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主动维护宿舍安全与整洁,配合各类检查工作,及时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有权对管理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第三章 宿舍安全管理规范

第九条 用电安全

()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

1.自觉爱护水电设施,养成随手关灯、关电的良好习惯,离开宿舍时切断所有电源,做到人走电关

2.规范使用电源接线板,将接线板放置在干燥、远离易燃物的位置,避免超负荷使用插座。

3.发现电线、插座、电器等设施故障或损坏,及时向宿舍值班室报修,不自行拆卸维修。

()严禁实施的行为

1.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网线,严禁私自改装室内供电线路。

2.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热杯、热得快、电热毯、电暖器、电吹风等大功率违禁电器。

3.严禁将插排放置在床铺、纸箱、衣物等易燃物品上,严禁线路上床。

4.严禁在宿舍内为电动车电瓶充电,严禁将电动车及电瓶带入宿舍区域停放或充电。

5.严禁盗用公共用电,严禁以长流水方式冲洗衣物浪费水电资源。

第十条 消防安全

()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

1.自觉爱护宿舍楼内的消防设施和安全标志,不随意移动或破坏。

2.主动了解并熟悉宿舍楼内的消防设施位置、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掌握基本消防知识和器材使用方法。

3.发现火情第一时间向宿舍值班人员、保卫处报告,并按照疏散指引有序撤离。

()严禁实施的行为

1.严禁在宿舍内吸烟、使用酒精灯、煤油炉等明火用具,严禁焚烧物品、燃放鞭炮。

2.严禁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及公安部门管制的刀具。

3.严禁在宿舍内、阳台及公共通道堆放被褥、快递纸箱等易燃杂物,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4.严禁在阳台护栏上摆放花盆等重物,防止高空坠物。

十一条 设施与财产安全

()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

1.妥善保管个人现金及贵重物品,离开宿舍及时锁门、关窗。

2.爱护宿舍内床铺、桌椅、衣柜等公共设施,发现松动、损坏及时报修。

3.宿舍钥匙妥善保管,不随意转借他人。

()严禁实施的行为

1.严禁私自更换门锁、私自拆毁或改装寝室家具。

2.严禁以攀爬阳台、护栏、窗户等非正常手段强行进入宿舍

3.严禁故意损坏宿舍公共设施,严禁踢、拆、砸、烧等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

4.严禁将校园一卡通、宿舍钥匙转借他人,严禁带领陌生人进入公寓。

第十二条 秩序与人身安全

()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

1.严格遵守学生公寓作息制度,按时归寝,晚归主动出示证件并配合登记。

2.周末或节假日离校夜不归宿的,按规定到院()办理请假手续。

3.发现可疑人员、安全隐患及时向公寓值班人员或保卫处报告。

()严禁实施的行为

1.严禁夜不归宿、擅自离校,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宿舍内留宿异性及到异性宿舍留宿。

2.严禁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麻将、打架斗殴、聚众起哄等违法违纪行为。

3.严禁在宿舍内从事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张贴散发广告宣传品,严禁饲养和携带动物进入宿舍。

4.严禁在宿舍内组织或参与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

5.严禁违反作息制度大声喧哗、使用音响设备,严重影响他人休息。

十三条 网络安全

1.遵守国家计算机网络管理法律法规,不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损害他人声誉的活动。

2.不浏览非法网页,不传播反动、淫秽、暴力等不良信息,不通宵上网影响他人休息。

3.增强网络安全防范意识,主动保护个人网上信息,防止网络诈骗。

4.严禁未经允许修改、复制、下载他人或组织计算机设备中的文件信息,严禁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

 

第四章 宿舍卫生管理规范

十四条 室内卫生标准

全体住宿学生应当自觉维护宿舍室内卫生,实行宿舍长负责制与成员轮流值日制度,达到以下标准:

1.地面保持干净干爽,无积水、无污渍、无垃圾堆积,角落无杂物,垃圾及时清理并送至指定地点,严禁堆积在宿舍内或门口。

2.床铺整洁,床单被罩干净,被子叠放整齐,床下物品分类摆放有序,无大量杂物堆积。

3.桌面整洁,书籍、文具、生活用品摆放整齐,无污渍、无积水,书架无明显积尘。

4.阳台地面干燥整洁,晾晒衣物有序摆放,无杂物堆积、无烟头、无明显积尘污渍。

5.卫生间洁净无异味,马桶、蹲便器、洗手台干净,物品摆放整齐,下水口无淤积,垃圾日产日清。

6.室内空气清新通风,无明显异味或霉味,墙面、房顶无乱写乱划现象,张贴内容健康向上。

第十五条 公共区域卫生要求

1.自觉维护公寓门厅、楼梯、走廊等公共区域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倒污水,严禁向窗外乱扔杂物、倒水。

2.不在公共区域堆放个人物品、停放自行车,不侵占公共空间,不堵塞消防通道。

3.爱护公共区域卫生设施,不损坏公共洁具、门窗、照明等设备。

十六条 禁止性卫生行为

1.严禁在宿舍内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乱倒剩饭剩菜。

2.严禁在门窗、墙面张贴低级、庸俗的海报、墙贴等。

3.严禁将垃圾堆积在宿舍门口、楼道内,严禁向下水道丢弃杂物造成堵塞。

4.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宠物,避免产生异味、滋生细菌。

 

第五章 常态化检查与整改闭环机制

第十七条 三级检查体系

建立宿舍自查()普查学校抽查三级常态化检查机制,实现安全卫生检查全覆盖、无死角。

1.宿舍每日自查由宿舍长牵头,每日对宿舍用电、消防、卫生情况进行自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排查安全隐患。

2.()普查各院()至少组织1次全院学生宿舍全面普查,由辅导员、学生干部共同实施,检查覆盖本院所有学生宿舍,建立检查台账,详细记录问题宿舍及违规情况。

3.学校层级抽查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随机抽查,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专项检查和不定期突击检查。

第十八条 检查工作实施要求

1.检查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严格按照既定标准执行,不徇私情、不搞形式主义。

2.检查人员进入宿舍前需敲门示意,经学生同意后方可进入,尊重学生人格与隐私,不随意翻动学生个人物品。

3.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轻微安全隐患和卫生问题,现场督促学生立即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制止相关行为,并第一时间上报。

4.对拒绝检查、态度恶劣的宿舍,直接认定为严重问题宿舍,记录在案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 问题整改闭环管理

1.问题台账管理各级检查发现的问题统一纳入问题台账,明确问题类型、责任宿舍、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

2.分级整改要求一般卫生问题和轻微安全隐患,整改时限为1-3个工作日;重大安全隐患责令立即整改,挂牌督办。

3.复查与销号整改期限届满后,院()对本院问题宿舍进行复查,学校随机抽查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到位的予以销号,整改不到位的再次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

4.跟踪问责对屡教不改、多次整改仍不达标的宿舍和学生,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关管理责任。

 

第六章 宿舍育人建设与自我管理

二十条 一站式学生社区阵地建设

依托学生宿舍楼宇推进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统筹打造党建活动室、学业辅导室、谈心谈话室、书香阅读角、文化活动室等功能区域,推动党建阵地、育人资源下沉楼栋。将学生社区打造为思想政治教育高地、人才培养园地、管理服务基地、校园安全稳定阵地。

第二十一条 管理力量下沉机制

落实辅导员进楼栋、进宿舍常态化走访制度,辅导员每周深入学生宿舍不少于1次,开展思想引导、学业辅导、谈心谈话、安全排查,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与生活诉求。专业教师、管理干部定期进宿舍开展交流活动,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

第二十二条 学生自我管理能力提升

1.建强楼长-层长-宿舍长学生骨干队伍,定期开展培训,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作用。

2.引导学生制定宿舍文明公约,培育宿舍文化,营造团结互助、文明和谐的宿舍氛围。

3.将宿舍日常表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奖评优、入党推优体系,强化学生自律意识。

 

第七章 考核与奖惩

二十三条 表彰奖励

1.集体荣誉结合日常检查结果与整改成效,每学年评选文明宿舍,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全校公示表彰;文明宿舍成员在评奖评优、奖助学金评定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个人表彰对在宿舍安全卫生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宿舍长、学生层长楼长,以及主动举报安全隐患、积极配合检查整改的学生,给予校级表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分。

3.()考核宿舍安全卫生管理成效纳入院()学生工作年度考核,对管理规范、整改到位、隐患较少的院()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评优。

第二十四条 违规惩戒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纪律处分规定修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1.宿舍层面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严重卫生问题的宿舍,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同一宿舍学年内累计2次及以上被通报且整改不到位的,取消该宿舍及其成员当年度评奖评优、奖助学金评定资格。

2.学生层面违反作息制度、卫生管理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屡次违反、严重影响他人的,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处分违反宿舍消防、用电等安全规定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引发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未按规定办理手续擅自在校外租房居住、夜不归宿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经教育仍不改正的,给予记过处分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层面对问题整改不力、隐患反复出现、管理成效较差的院(),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提交整改报告;因管理缺位导致发生宿舍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院()相关负责人和辅导员的责任。

 

第八章 附则

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负责解释。

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学校发布的宿舍安全卫生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69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