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按照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项目实施进度安排,现启动2014―2015学年度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受助条件
申请助学金学生的基本条件如下:
1、申请者为正式注册在校的本科生;
2、申请者本人实际消费水平无法达到学校所在地生活最低标准;
3、申请者学习勤奋,成绩合格;
4、申请者生活简朴,无不良生活习惯;
申请助学金优先获准的条件如下:
1、孤儿贫困生;
2、烈士家庭的贫困生;
3、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生;
4、享受最低生活补贴家庭的贫困生;
5、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生;
6、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的“五保户”及其他经济困难的家庭;
7、国家级贫困县城市的双亲下岗家庭的贫困生。
二、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2、学院(部)根据学生申请,在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经院(部)奖学金评审小组按照受助标准进行初步筛选,并填写统一格式的《受助学生申请表》(附件1,一式四份),以学院为单位填写《受助学生汇总表》(附件2)报送学生资助中心。
3、学校审核,报宋庆龄基金会审批。
三、指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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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奖励3000元
四、请各院部11月6日下午17:00前将学生申请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zxj2013@upc.edu.cn,申请表纸质材料报送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资助中心服务站。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中心
二�一五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