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今年贷款征信教育及新增贷款的面签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组织好相关学生,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学生自备材料:
1、贷款书面申请一份(A4纸)。钢笔、签字笔书写。
2、家庭经济贫困证明(此材料另一个名称是: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农村生源的学生要有村委会和乡(镇)政府的两个章,如果只有乡(镇)政府的章,银行认为是可以的,但不能只有村委会的章。城镇生源的学生要有街道办事处或者区民政局的章即可)。
3、学生证、中行借记卡(即储蓄卡,不能是信用卡)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需复印正反两面。身份证、学生证、中行卡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学生证和身份证的原件如果缺失,请学生分别到教务处和公安处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学生没有办理集体落户手续,可以提供学生本人户口的相关页的复印件,一定要含有学生本人身份证号码的信息。
没有中行卡的学生,请携带身份证到任意中行柜台办理开卡并激活,且存入至少1元人民币。
4、未成年人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说明
未成年的年龄界定在18周岁。2015年11月27日算起满18周岁即为成年人。
5、1支签字笔。
二、面签
所谓面签,是指学生和银行工作人员面对面、一对一的签署由银行打印出的贷款材料上所有学生姓名一栏,并要求学生当场按手印。面签时,需要把所有自备材料和银行下发的材料全部由学生本人带到面签会场!!!
三、面签时间、地点
时间:本周五,11月27日12:30
地点:南教100号
四、开通网银、贷款面签遗留问题处理时间、地点
时间:本周五14:30------18:00,本周六8:30-----11:00
地点:资助中心事务大厅(邮局隔壁)
五、请各单位于本周三,25日上午11:20——12:00到资助中心事务大厅(邮局隔壁)领取贷款合同、审批表、借款凭证等材料。
学生的贷款信息、家庭信息、个人信息均打印在这些贷款材料里,请发给学生,进行所有信息的最后确认,并要求学生务必注意保管好材料,不能填写。尤其是借款凭证有自动复写的功能,上面不能有划痕。合同是一式三份的。面签时带好这些材料及要求自备的材料到面签现场。
每个单位来1-2人取材料即可。
六、关于放款
途径是,银行→学校财务处→学生个人账户。
银行放款,是将全校所有学生的贷款打入学校的总帐户,由校财务处查收。财务处收到学生贷款后,会将学生应该缴纳的学费、住宿费直接划拨到学校的专用账户上,如果缴纳后还有剩余,或者学生不欠费,财务处会将此款直接打入学生用于交费的卡中,学生便可以提现了。因此,如果学生遇到丢失银行卡的时候,请将新使用的卡号直接报告给财务处206房间的老师即可,不必报送到资助中心。
资助中心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