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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登陆管理系统办理新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助理1发布时间:2015-10-12浏览次数:147

各学院(部):

今年的新增贷款工作继续实行网上申请、审核的工作模式。由于教务处的新生电子注册刚刚完成,这之前,贷款管理系统上无处获取新生准确、全面的信息。如今,我们已经从相关部门将2015级学生的学籍信息直接导入了资助系统。各学院(部)可以按照新增贷款的办理流程,组织学生进行网上贷款申请等具体工作了(没有指标限制,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均可以申请并准备银行要求的材料)。

申请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2.家庭经济困难。

3.本学年没有获得生源地贷款。

根据助学贷款政策,在校学生同一学年里,只能获得生源地或校园地助学贷款两种贷款中的一种贷款。附件1是资助中心汇总出的我校获得生源地贷款学生的明细表,这些学生已经没有申请校园地贷款的资格了。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6.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7.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新增贷款的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学生在贷款管理系统上提交贷款申请。

请学生根据贷款管理系统使用说明的ppt完成网上贷款申请。此管理系统没有任何变更,使用说明的ppt已经上传到学生工作群、资助工作群的共享里面,或参看本通知的附件2,以便工作。学生提交申请过程中遇到的管理系统技术问题,请直接联系计服老师(贷款管理系统主页上已标注其qq)

二、学生填写贷款申请时注意以下事项:

12015-2016学年贷款金额绝不能为0元。否则,银行无法办理该笔金融业务。此次申请失败。

2、贷款年限延长为学制加13年。贷款额度,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额度是0.8万,研究生是1.2万。

3、核实并完善本人信息

1)学生的基础信息来源是教务处和研究生院,请核准本人的基础信息。

2)因倒入系统的15级学生信息缺少其家庭地址、邮编,所以,请申请贷款的学生补填,以能收取到邮件的详细地址为准。

三、1026日前各学院(部)完成审批。

同事们在审核时,主要核准学生信息的真实性,同时注意贷款年限,凡是没有最大限度的填写借款年限的学生,希望再次给学生讲清贷款政策,国家允许贷款学生最长可以贷学制加13年,而且银行任何时候都受理学生的提前结清贷款。也就是说,学生的贷款合同上填写的贷款期限是17/18年,但他在毕业离校前就想结清贷款或者是偿还部分贷款,这都是可以办理的!因此,在不是很明确自己的还款能力的时候,希望学生给自己留有一个最长年度的还款期限,不然,合同到期却未偿清贷款将出现贷款逾期记录,这个不良记录将在全国联网的金融征信系统内保存长达7年之久。银行可以因此拒绝提供房贷等其他的金融服务,给学生的生活带来不便。

四、请学生准备好下面的材料,以备签署贷款合同时送交银行。

1、贷款书面申请一份(A4纸)。钢笔、签字笔书写。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表中农村生源的学生要有村委会和乡(镇)政府的两个章,如果只有乡(镇)政府的章,银行认为是可以的,但不能只有村委会的章。城镇生源的学生要有街道办事处或者区民政局的章即可。

这个材料就是15级本科生入学通知书内的《资助手册》的中页,其他学生可到资助中心领取,或者在学生处网页上下载http://csun.upc.edu.cn/article_show.asp?id=4015。表格上的日期必须是今年的,往年的表格无效。

    3、到20151115日还不满18周岁的学生,请家长写份同意其申请贷款的说明书http://csun.upc.edu.cn/article_show.asp?id=13384,家长签字,并在上面加按手印。

4、学生证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需复印正反两面。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两个证件的原件如果缺失,请学生分别到教务处和公安处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届时15级学生还没有办理集体落户手续,可以提供学生本人户口的相关页的复印件,一定要含有学生本人身份证号码的信息。

五、面签事宜

所谓面签,是指学生和银行工作人员面对面、一对一的签署由银行打印出的贷款合同等材料上所有学生姓名一栏,并要求学生当场按手印。

学生贷款所需的审批表、3份合同及借据,银行会根据资助系统上学生的信息、数据打印出来,面签的前1天发到学生手中,进行最后一次核对。

六、面签时间(1110日左右)、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申请生源地贷款明细表.xls

附件2资助系统之贷款 使用说明.zip 

学生资助中心

2015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