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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5届毕业生贷款展期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助理1发布时间:2015-06-15浏览次数:22

各学院:

    616日,毕业生离校前,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中行石大支行最后一次从东营来青岛校区为贷款学生办理如下相关业务。

一、我校2015届贷款毕业生中共有173名同学提交了展期申请。经与银行协商,办理展期事宜具体安排如下,请通知相关同学,按要求办理。

1、办理时间:616日(周二)上午830-1130,地院、石工、化院

616日(周二)下午200-530,机电、储建、理学院、信控

617日(周三)上午830-1130,计通、文学院、经管

2、办理地点:学生资助事务大厅(邮局隔壁)

3、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正反面都需要复印,且3种证件最好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一支签字笔,2份展期协议。

目前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学生也请按要求办理,日后收到通知书后,带原件送交复印件给学生资助中心李老师(地址:校医院3楼,房间号:321)。

4、学生本人与银行面对面签署《展期协议》,并提交准备好的材料,由银行现场审核。

5、展期协议每人2份,请以学院为单位于今天1130前在学生资助事务大厅(邮局隔壁)领取,并发放给学生本人。

二、届时办理开通中行卡网页业务,并可根据同学要求,现场演示网银上“贷款管理”模块中有关还款计划的查看,以及提前还款等功能的操作流程。

 

 

 

学生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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