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育人成效,引导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决定开展第二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本次评选活动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采取逐级选送、逐级评审的方式。
二、评选对象
本次活动评选对象,原则上为200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我校受国家资助的优秀在校生和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四、评选申报名额
本次活动全国共评选100名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其中高校学生(在校生或已毕业学生)60名,我校本次将选拔上报1名优秀学生典型。各学院要积极宣传,认真审核,从在校生或已毕业的受助学生中选出1名成绩优异、事迹突出的学生典型上报。
五、活动实施
1.各学院应通过组织相关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对本次活动的宣传,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成效及在国家资助政策支持下励志成长成才的优秀学生事迹,将宣传工作贯彻活动始终。
2.各学院要按要求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校内评选。被推荐学生填写《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附件1,正反面打印),并附个人事迹材料一份(详细要求见附件2)、个人相关照片(详细要求见附件3)。
3.各学院在7月7日下午17:00前,将各学院开展的活动总结(1500字以内)及推荐学生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32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主题为“典型评选+报送单位名称”(每项活动一个文件夹,写清楚活动介绍),发送至zxb@upc.edu.cn 。
三、评选表彰
我校将组织专人对候选人材料及各学院开展的活动进行评选,最终选出第二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一等奖1个(奖励2000元及颁发荣誉证书),二等奖2个(各奖励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三等奖3个(各奖励6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并将选出的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材料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加全国评选。
四、成果宣传
1.将评选结果上报有关部门及领导;
2.将活动获奖单位及优秀学生典型材料推荐有关媒体进行宣传展示,以扩大宣传效果及影响。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中心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