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历

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海牛奖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助理1发布时间:2015-05-04浏览次数:157

各院(部):

为加强企业与高等院校之间的联系与合作,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更好地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培养创新精神和优秀品格,推动企业和学校间的科技交流与人才培养,浙江海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决定在我校设立“海牛奖助学金”,现将相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助学金总额与评定分配

    额:人民币每年3.5万元整。

评定分配:

(1) 海牛环-困难学生助学金:10人,奖金额 2500 /人;

(2) 海牛环境-优秀品格奖学金:4人,奖金额 2500 /人;

化工学院占评选人数的70%

二、奖助学金评选方案

1.评选条件

1.1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无任何违纪行为或不良习惯;

(2) 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活动,具有团队精神;

(3) 热爱石油事业和所学专业,身体健康,体育达标或合格。

1.2海牛环境-困难学生助学金条件:

1)家境贫寒,生活节俭,勇于克服困难而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优先;

2)浙江生源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

3)签署毕业后定向到海牛环境就业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4)参与海牛环境相关校企合作项目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

1.3海牛环境-优秀品格奖学金条件:

1)乐于奉献、服务他人,立志成才,品格且成绩优秀,学生干部优先;

2)浙江生源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

3)签署毕业后定向到海牛环境就业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4)参与海牛环境相关校企合作项目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

2.评选对象及指标分配:相关学院的全日制在校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见附件)。

3.评选程序:

“海牛奖助学金”主要在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石油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储运与建工程学院、理学院中评定。每年评审前,企业将奖励名额及奖励学院确定后通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各院系初审后并按指标报送材料,学生工作处组织评审,报企业终审后,在全校公示。

4.交材料方式及截止时间:

58日下午17:00前,各学院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zxj2013@upc.edu.cn,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连同汇总表交至学生资助大厅。

5.“海牛奖助学金”评选细则(本科)、20142015学年“海牛奖助学金”评选指标分配、海牛助学金申请表、专项奖学金申请表、专项奖学金汇总表分别见附件12345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合作发展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附件1:海牛奖助学金评选细则(本科).docx

附件2:海牛奖助学金评选指标分配.docx

附件3:海牛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4:专项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5:专项奖助学金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