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本学年贷款征信讲解及新增贷款的面签工作,由于教育部与人民银行签约时间延误,所以各高校在贷款办理时都较往年推迟了。我校因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情况,经与银行协商,此项工作寒假前和开学后各安排组织一次,内容要求相同,只是给申请贷款的学生多一个时间上的选择方便,不耽误学生考试、回家。此次通知,便是开学后贷款面签的具体安排,请各单位组织好相关学生,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贷款面签时必备材料:
1、贷款书面申请一份(A4纸)。钢笔、签字笔书写。
2、家庭经济贫困证明(此材料另一个名称是: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农村生源的学生要有村委会和乡(镇)政府的两个章,如果只有乡(镇)政府的章,银行认为是可以的,但不能只有村委会的章。城镇生源的学生要有街道办事处或者区民政局的章即可)。
3、学生证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需复印正反两面。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两个证件的原件如果缺失,请学生分别到教务处和公安处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学生没有办理集体落户手续,可以提供学生本人户口的相关页的复印件,一定要含有学生本人身份证号码的信息。
4、未成年人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说明
未成年的年龄界定在18周岁。2015年1月16日算起满18周岁即为成年人。
5、学生本人的贷款合同、审批表、借款凭证。
6、1支签字笔、中行卡。没有中行卡的学生现场登记,办理。
二、面签
所谓面签,是指学生和银行工作人员面对面、一对一的签署由银行打印出的贷款材料上所有“学生姓名”一栏,并要求学生当场按手印。
三、面签时间、地点
3月27日(周五)13:20于校医院三楼大厅进行本学年最后一次贷款面签。
四、关于放款
途径是,银行→学校财务处→学生个人账户。银行承诺四月中旬前放款到学校财务处。
银行放款,是将全校所有学生的贷款打入学校的总帐户,由校财务处查收。财务处收到学生贷款后,会将学生应该缴纳的学费、住宿费直接划拨到学校的专用账户上,如果缴纳后还有剩余,或者学生不欠费,财务处会将此款直接打入学生用于交费的卡中,学生便可以提现了。因此,如果学生遇到丢失银行卡的时候,请将新使用的卡号直接报告给财务处206房间的老师即可,不必报送到资助中心。
五、银行来校后,本周六和周日将于资助事务大厅(邮局隔壁)继续办理现场开通中行卡网银的业务,内容详见其宣传展板,也请大家广为扩散,取其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