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08〕1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有关精神,我校2013年学费和贷款代偿(以下简称代偿)工作已全面启动。为进一步明确各院部在代偿工作中的重要角色,保证代偿工作的有效开展,近期将召开代偿工作布置专题会议。现就相关事项作如下要求:
一、辅导员代偿会议时间:5月21日上午9:00
会议地点:党委学生工作部(处)三楼培训教室
参会人员:各院部主管学生资助工作的辅导员
二、学生代偿会议时间:5月22日下午14:30
会议地点:逸夫楼二楼礼堂
参会人员:2013届所有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