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政策实施以来,吸引了一大批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鼓励了一大批高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这些高校学生或是面向基层施展才华,或是矢志军营献身国防,在不同岗位上为国家建设和国防建设增砖添瓦,涌现出了大批先进典型。
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育人成效,进一步引导广大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同时作为201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决定开展“基层就业和应征入伍受助学生先进典型”宣传活动。现就先进典型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本次活动材料报送对象,为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政策实施以来,受到过上述资助的毕业生或在校生。
报送的先进典型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向上。其中,获得过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在工作岗位上甘于奉献,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果;获得过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的学生,在部队表现优异,并荣获过有关荣誉。
二、报送材料
1.《先进典型申报表》一份;
2.个人事迹书面材料一份;
3.学生近期工作或生活场景彩色照片2-3张;
4.《推荐学生名单表》一份。
各院部应对推荐学生的基本信息、受助情况、个人事迹真实性把好关,必要时可要求有关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报送名额
各院部上报学生总数不超过2名。其中,基层就业类学生1-2名、应征入伍服兵役类学生1名(没有应征入伍典型的可以不报)。
四、报送方式及时间
电子邮件主题为“典型评选+学校名”,附件统一命名为“学校名+基层就业”或“学校名+服兵役”。
请各院部于2016年11月10日前,将推荐学生纸质版材料交党委学生工作部32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xb@upc.edu.cn,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统一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评。电子邮件主题为“典型评选+院部名称”,附件统一命名为“院部名+基层就业”或“院部名+服兵役”。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武装部、后备军官学院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