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08〕1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有关精神,我校2017年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以下简称代偿)工作已全面启动。为进一步明确各院部在代偿工作中的重要角色,保证代偿工作的有效开展,近期将召开代偿工作布置专题会议。现就相关事项作如下要求:
一、学生代偿会议时间:6月13日 下午14:30
会议地点:南教100号
参会人员:2017届所有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二、各毕业班辅导员务必通知到所有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加宣讲会
三、2017年学费及贷款代偿申请所需表格填写示范材料、2017年学费及贷款代偿所需表格、2017年毕业生基层就业第一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汇总表以及汇总表填报说明请到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文档下载里边下载。
二〇一七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