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助力全省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优势,弘扬光彩精神,激励贫困家庭学生努力成为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经研究,省委统战部、泛海公益基金会、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决定开展2018年“同心·光彩助学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资助名额
在校全日制大一、大二、大三学生。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出50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进行资助,每人发放5000元资助金,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 名额 |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 | 4 |
石油工程学院 | 4 |
化学工程学院 | 7 |
机电工程学院 | 7 |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 5 |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 | 6 |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 4 |
经济管理学院 | 5 |
理学院 | 5 |
文学院 | 2 |
体育教学部 | 1 |
二、活动时间
2018年6月
三、评选学生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学习刻苦,遵守纪律,成绩优秀;
2.热心集体、乐于助人、艰苦朴素;
3.家庭生活特别困难(须为参加2017年贫困生认定且已入数据库)。具体范围如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子女;孤儿,且现监护人无力承担上学、生活费用;经济特别困难的单亲家庭子女;因受灾、疾病、父母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家庭经济特困的子女;家庭生活困难的革命烈士子女;其他困难学生。
4.同等条件下,革命烈士子女;统战工作对象,如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子女或孙子女,台籍和少数民族学生等优先。
四、评选工作程序
评选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组织申报。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
2.审核评选。各院部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并公示3天。向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发放《“同心·光彩助学行动”推荐表》,一式三份。学生如实填写推荐表,同时提供家庭经济贫困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如低保证、家庭困难救助证、烈属证,孤儿、家庭受灾及家庭成员重病等证明,一式三份)。
3.上报材料。连同推荐表及有关证件(证明)复印件,6月23日前以院部党委名义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统战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协商研究,将评选整体情况上报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后,将受助候选人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最后上报省委统战部研究确定。
4.为帮助受助学生发展,中国泛海控股集团自2016年8月搭建了“泛海正能量”公益平台,将在求学、深造、创业、就业等方面为青年学生提供支持。各院部要大力宣传,积极组织历年“同 心·光彩助学行动”受助学生及其他学生,本着自愿原则,加入“泛海正能量”公益平台。加入方式可登录网站www.fhznl.cn了解,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学校光彩助学QQ群号:375711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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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几点说明
1.各院部要规范评选程序,严格评选条件,认真审核有效证件和证明,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受助学生推荐表(一式三份,不用盖章,由学校统一加盖学校党委公章)和名单汇总表(一式三份,并加盖院部党委公章)于6月22日下午16:00前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以上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至jzxj2013@upc.edu.cn。
3.请严格按照表格填写,表格正反面打印,不可改变表格形式。如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可改用较小字号。
注:本次助学金评选属于2017—2018学年奖助学金项目,与本年度9月份所有奖助学金项目遵循“1000元以上奖助学金不可兼得”的原则;曾获得过“同心•光彩助学行动”资助的同学原则上不再兼得。
党委统战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