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度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100号)文件要求,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民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文件规定,为做好我校2018年度学生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我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特别注意:退役未满一年考入高校的退役士兵学生、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9月份退役并于当年9月份入学的退役士兵新生、享受过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的学生,不能享受国家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政策;以前学历阶段享受过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政策的学生不能再次享受(如学生本科阶段享受过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政策,则其研究生阶段不能再次享受)。
二、资助标准
全日制本科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高于最高限额部分自行负担,若学费标准低于最高限额,则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
三、资助期限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四、申请材料
1、《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注:申请表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不得由他人代填,不得随意涂改,签名必须手写。其中,关于服役期间的填写应有具体的起始年月;“以前教育阶段是否享受过本政策”的“以前教育阶段”,指低于现教育阶段的各高等教育阶段。
2、《退出现役士兵证》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若本人首次申请,或以前未提供过,则须开具此证明);
4、《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初审名单表》(电子版,见附件2);
5、授权书一式两份,授权书必须包含以下内容:身份证正面、打款银行卡正面(建议中国银行的银行卡)和相关授权内容“兹授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将本人学费资助款打入上述账户”,本人亲笔签字及手印(样表见附件3)。
五、申请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材料递交时间:即日起截止到2018年10月20日
材料递交地点:学生资助中心服务站(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东南角)
电子版明细表发送至邮箱:daichangzizhu@163.com
咨询电话:0532-86981507
六、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学生按照学年进行申请,每次只能申请当年的学费资助;
2、学生在所申请学年应为在校生;
3、请各学院部广泛宣传,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提交相应材料。
附件1: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xls
附件2: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初审名单表.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