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鼓励大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对中央部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补偿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19届毕业生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以下简称代偿)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偿宣讲会议时间
5月30日(周四)下午14:30
南教100号
三、参会人员(本科生、研究生)
(一)2019届毕业班辅导员;
(二)2019届所有符合条件的本科生、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学校期间已享受全部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1)基层就业
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中部地区 (10个省) | 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 |
西部地区 (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 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
艰苦边远地区 | 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 |
只有远洋航海、海上救助及海上平台可以突破中西部地区地域限制 |
①直接签约到中西部地区或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
②已经签约,到单位报到后可能二次分配到中西部地区或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或在上述地区实习锻炼的毕业生;(我校毕业生签约到石油石化类企业工作的大多属于此类)
③目前没有签约,但2019年11月底前可能会签约或二次分配到中西部地区或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
(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
(3)直招士官学生
四、工作要求
1、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是国家对赴基层就业、投身国防学生的一项重要资助政策,涉及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部认真做好政策宣传,使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知晓政策、了解政策、享受政策。
2、各学院部要认真摸排,提前确定有意向申请的学生名单(包括已签约拟赴基层工作、有意向赴基层就业、有意向入伍学生等),于5月30日上午10:00前将《2019届应届毕业生中有意向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学生名单》(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一份,学院盖章、党委副书记签字后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学工部321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vjingjing@upc.edu.cn。
3、补偿代偿政策针对性强(基层就业仅限应届毕业生申请),持续时间长(基层就业持续三年),符合政策的各类情况较复杂,上交材料节点及注意事项较多,请各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以参加代偿政策宣讲会为契机,由毕业班辅导员负责组织有意向申请的毕业生参会,并负责向本学院毕业生宣传补偿代偿政策。
附件1:2019届应届毕业生中有意向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学生名单.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