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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线上评选青岛市百名优秀大学生的通知

发布者:宗先波发布时间:2021-03-31浏览次数:501

各院部:

根据《关于评选青岛市百名优秀大学生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度“青岛市百名优秀大学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330日—41

二、评审形式

线上评议

三、评委组成

学生工作相关部门各1人,各院部教师评委各1人。

四、评审程序

(一)330日,学校组织联评资格初审。

(二)331日—41日,组织联评。

(三)41日—45日,公示候选名单。

五、纪律要求

1、参评学生需如实填报登记表及汇总表,个人事迹中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学习科研情况、组织参与各类活动、获评各类荣誉称号及奖励情况要准确无误,严禁弄虚作假、夸大其词,一经发现,取消其评选资格。

2、评委在评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纪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参评班集体给予客观评价。严格掌握评判标准,不投关系票,评委之间不互相举荐,一经发现,选票作废,并取消评审资格。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