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相关研究生:
本学期已近结束,请各院(部)按照要求对下半年研究生助教工作进行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 在公布的助教岗位中考核;
2、 每学期每位教师可安排一名助教,只考核一位助教;
3、 每学期每位研究生可获批一门次助课,只考核一门课程;
4、 学时须与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一致;
5、 助教岗位助学金标准:本科生课程:20元/学时,研究生课程:30元/学时。学校和主讲教师分别承担50%的助教岗位助学金,考核后,学校承担部分由学校统一发放,教师承担部分由教师自主发放。
各院(部)自行组织考核,并保存好《考核表》。于12月16日之前,各院(部)将纸质版研究生助教岗位考核汇总表送交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工部321办公室)李晏菊老师,联系电话0532-8698150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hzizhu@upc.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