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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家琪发布时间:2024-02-28浏览次数:554

各院(部):

2月23日凌晨,南京一小区居民楼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5人遇难、44人在院治疗。经初步分析,火灾原因为居民楼高层建筑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当前正值冬春交替季节,天气干燥,历来是火灾事故易发多发期,特别是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引发的火灾事故,极易造成消防安全事故。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安全工作持续稳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工作

各院(部)高度重视并深刻汲取本次事故教训,结合学校有关电动自行车管理及消防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针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自即日起至3月底,按照“谁的区域谁负责,谁的学生谁负责”的原则,开展一轮全覆盖专项治理,深入排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风险隐患

二、广泛宣传,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隐患警示教育

各院(部)可以通过安全讲座、观看视频、年级大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认真全面的电动自行车消防隐患警示教育,提升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务必告知学生严禁携带电动自行车电瓶进入校园建筑物内(含地下室),严禁在校园建筑物外公共区域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在校园建筑物内(含地下室)为电动自行车电瓶充电

三、开展排查,准确掌握学生电动自行车情况

各院(部)要精准排查每一名学生电动自行车持有情况,定期开展学生宿舍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行为专项检查,加强对学生宿舍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行为的管理,结合辅导员“进宿舍”开展日常检查、巡查,杜绝电动自行车宿舍内充电。并根据要求统计填写《附件一 XX学院电动自行车使用情况统计表》,并于3月3日前发送到邮箱20230065@upc.edu.cn。

四、严格要求,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各院(部)要充分利用各级学生干部落实安全责任,组织持有电动自行车的学生签署《附件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承诺书》,要求学生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并结合前期开展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电动自行车数量和使用摸排情况及日常巡查检查结果,对宿舍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取消个人和集体评优资格;情节严重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计入个人档案。

 

    附件一 XX学院电动车使用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二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电动车安全使用承诺书.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