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暂行)》有关规定,为便于广大学生(尤其是毕业生)对辅导员工作进行及时、客观的评议,学校定于6月10日中午组织学生对全校辅导员进行工作评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参照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暂行)》有关规定执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评议对象
2014-2015学年在岗,且目前仍然在岗的一线专职辅导员、保研辅导员(81人)。
三、评议程序及要求
1.每位辅导员根据下述抽选原则,抽选本人2014-2015学年所带学生30人,并填写附件2《XX学院XXX抽选学生名单信息》,于6月8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chenxi@upc.edu.cn。
抽选学生原则为:辅导员带班300人以上者,抽取所带学生中学号最后尾数2、8者30人;带班200-300人者,抽取所带学生中学号尾数2、4、8者30人;带班100-200人者,抽取所带学生中学号尾数2、4、6、8者30人;带班100人以下者,抽取所带学生中学号尾数0、2、4、6、8者30人。
若因所带学生学号结构特殊,确实无法满足上述抽选标准的,需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提交所带学生全体名单(含学号),经确认后可降低一档标准抽选。
2.各位辅导员组织抽选学生(要求带学生证或一卡通),在规定时间到达教室,按照指定区域就座(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3);因为每个教室均要进行2场次(12:30、13:05)的评议,请辅导员务必做好组织工作,严格按时入场。对于组织不利,影响评议工作正常开展者,将予以通报。
3.学校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抽查学生证及一卡通,核对抽选学生信息,确认无误后与辅导员交接,辅导员离场。工作人员组织学生开始评议,并填写附件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辅导员考核测评表(学生)》。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暂行).doc
附件3:学生评议地点.xls
附件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辅导员考核测评表(学生).pdf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