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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2015学年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04-30 浏览次数:823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挖掘我校辅导员队伍中的先进典型,集中展示我校辅导员良好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身边榜样的作用,以此激励全体辅导员做一名爱生乐业、善于学习、守责担当、勤奋务实、受学生尊敬和信任的辅导员。经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开展2013-2015学年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岗的一线专职辅导员、保研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和要求

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过硬的思想素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积极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及学校的稳定。

2. 坚持“四有”标准,在辅导员岗位上安心工作、静心做事、真心服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在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 能够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扎实开展辅导员常规工作,圆满完成承担的各项任务,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反应迅速,处理及时、妥当。工作有思路、有方法、有特色、有创新,成效显著。所带学生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班风、学风建设情况良好。

4. 2013年和2014年两次辅导员年度考核中,至少一次院部考核结果为优秀。

5.注重自身理论学习和综合能力培养,积极参与学生工作研究。

三、评选办法和时间安排

(一)评选办法

1.各院部在广泛征求学生、班主任和研究生导师等相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推荐本单位优秀辅导员作为候选人。在岗一线专职辅导员及保研辅导员数量在8人(含)以上者可推荐1-2人,8人以下的学院可推荐1人;

2.候选人需认真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辅导员推荐表》,并提交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及一张生活照;

3.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交电子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辅导员推荐表》需同时上交签字盖章纸质版一式两份。请于510日前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学生教育科,Emailchenxi@upc.edu.cn

4.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牵头组织,通过网上投票、学生讲述“我的辅导员”等环节进行综合评选。

(二)时间安排

1.510日前,各院部推荐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材料;

2.511日―522日,在学校相关网站上介绍候选人情况,进行网上投票;

3.526日左右,由学生讲述“我的辅导员”,并组织评委投票;

4.531日前,综合网上投票、学生讲述“我的辅导员”情况,结合辅导员工作实绩评定最终结果;

5.下半年,对优秀辅导员进行表彰奖励。学校将从中选择特别突出的辅导员推荐参加山东省“十佳百优”辅导员评选活动。

 附件: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辅导员申报表.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一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