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2007〕8号
关于评选2006―2007学年优秀辅导员的通知
各院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24号令)等文件精神,落实《2007年学生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挖掘我校辅导员队伍中的先进典型,集中凝练我校辅导员良好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身边榜样的作用,以此激励全体辅导员爱岗敬业,勤奋奉献,扎实做好学生工作。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2006―2007学年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06―2007学年在职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和要求
1.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向学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及学校的稳定,立场坚定,政治觉悟高;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注重自身修养,为人师表,率先垂范;
3.热爱本职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秉公办事;
4.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奉献精神;
5.按照学生工作要求开创性地完成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学生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班风、学风建设情况良好,学生学习成绩不及格率低、优良率高;
6.做好学生的奖助贷勤补等日常工作,对于涉及学生利益的事情,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推行“阳光管理”,在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7.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反应迅速,处理及时、妥当;
8.学生无安全事故,违纪情况少;
9.在2006年度年终辅导员工作考核中,成绩优异。
三、评选办法和时间安排
(一)评选办法
1.各院部在学年总结评比的基础上,推荐出本单位优秀辅导员,作为优秀辅导员候选人;
2.优秀辅导员候选人需认真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辅导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将此表与个人生活照片电子版发至wangxun@hdpu.edu.cn;
3.提交一年内撰写、发表的有关大学生教育与管理的研究论文或反映本人从事辅导员工作的理念、思路和经验的工作体会、总结;
4.候选人名单、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于
5.通过网上投票、短信投票,最后学生工作处将会同相关部门评选产生优秀辅导员。
(二)时间安排
1.
2.
3.
4.5月下旬,对优秀辅导员进行表彰奖励。
学生工作处
主题词:优秀辅导员 评选 通知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