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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高工委的《关于遴选优秀少数民族大学生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助理1 发布时间:2013-12-03 浏览次数:19

关于遴选优秀少数民族大学生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发挥优秀少数民族大学生榜样力量和导向作用,引导广大高校少数民族学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学生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努力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现请各地教育部门推荐一批优秀少数民族大学生名单和基本情况。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注册的少数民族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

二、遴选条件

1.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

2.在热爱祖国、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3.与各民族学生积极交往交流交融,在学生中有较强影响力和号召力。

三、遴选要求

1.每所高校不得超过2名。

2.学生所填写的推荐表(见附件),需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核实,并加盖学校党委公章。

四、报送时限和方式

请各学校于2013124日下班前,将推荐表统一报送到学生管理科,电子版至minawa@upc.edu.cn66736012@QQ.com或直接QQ传送都可以。

联系人:米娜瓦尔,0532-86981508

附件:优秀少数民族学生推荐表.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