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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4 年辅导员下班听课活动的要求

发布者:学生助理1发布时间:2004-03-15浏览次数:114

关于2004 年辅导员下班听课活动的要求

今年辅导员深入课堂检查督导工作的活动方式,仍然采取辅导员自主选课听课和学生工作处、各院(部)统一组织听课的办法进行。辅导员的分组及选课情况需要填写在计划安排表上,在开始听课的前一周,以院系为单位将计划安排表发送到学生工作处辅导员办公室邮箱hxiaoy@hdpu.edu.cn

对深入课堂听课的地点、时间和要求做以下说明:

(一)、听课地点:可在教学楼各类教室、各院(部)教室和实验室等教室听课。

(二)、听课时间:在每学期的第2周至第15周期间内。辅导员个人每次听课具体时间安排,可以灵活掌握。

(三)、听课要求

113个教学院(部)的所有专兼职辅导员,对自己分管的专业班级的每门课程每学期至少要听一次课。一般情况下,每人平均每周应保证到课堂了解学生学习情况至少一次。要求每个辅导员一学期总听课次数最少不能少于10次,每次1小时。

2、深入课堂时,要注意加强与学生的联系,尤其要与任课教师加强交流,找准问题共商对策。

3、每次听课要认真填写《石油大学(华东)课堂学习情况调查表》,既要有课堂情况的记载,又要有意见或建议。

4、每学期的期中,辅导员要对自己分管年级学生的课堂纪律、学习情况进行讲评,吸收任课教师参加,切实抓好学风建设。

5、每学期听课活动结束后,辅导员要根据掌握的学生课堂学习情况,以院(部)为单位写一份简短的文字小结,连同每次听课填写的调查表,在第16周周末前,交学生工作处辅导员办公室,辅导员办公室的同志负责将所有文字材料输入计算机进行汇总。

下班听课督导学习的情况将作为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

工作联系电话:8394365  13954602366

  2004 、3 、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