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临近学期末和毕业季,为保障学生在校正常学习生活秩序,维护和加强校园安全稳定,现将六月份学生教育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思想教育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学生思想教育引导工作,关注学生舆论和思想动态,教育学生在敏感节点、舆论热点和大是大非面前要认清事实、明辨是非,不信谣、不传谣,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违法参加各类游行、集会活动。所有辅导员要严格落实“五进”工作要求,深入一线、深入学生,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二、严格落实日常管理
各院部要严格落实各项日常管理制度,为确保学生安全,不允许学生组织集体外出旅游。所有外出学生(离开开发区市区)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向辅导员书面报告离校时间、去向、联系方式和联系人等情况,并按时返校。对于未按时返校且无法取得联系或返校后发现异常等特殊情况,各院部要及时做出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学校。
三、认真排查安全隐患
各院部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醒所有学生注意人身与财产安全,尤其注意离校出行安全,谨防外出迷失、溺水、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各院部要加强宿舍安全管理,排查违规用电等安全隐患,做好学生宿舍防火、防盗、防骗等工作;加强对晚归夜出和夜不归宿学生的教育管理,排查不稳定因素;重视对学生宿舍内部矛盾的了解和排查,及时予以干预和劝解,教育学生珍惜同学经历及感情,学会互相谦让与包容。
四、大力宣传校规校纪
期末考试和毕业论文答辩即将开始,各院部要认真开展期末考试动员和校规校纪学习,特别关注学业困难学生的学习状况和思想状况。辅导员要与任课教师加强沟通,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教育学生积极备考,从容应考,同时用身边案例警示学生切勿心存侥幸。各院部要高度重视临考检查和考试巡查工作,要求辅导员开考前半个小时到达考场,做好考场检查工作,去除学生的作弊想法。对于出现作弊学生的院部,要做到严格程序,尽快严肃处理,达到警示他人的作用,对于连续出现学生考试作弊的院部,要落实问责机制,做好整改工作。
五、做好重要节点学生工作
(一)夏季高考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各院部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召开年级大会、班会或者签署诚信承诺书等形式开展诚信教育,确保每名学生知情懂法守规。各院部在高考期间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一般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报院部党委副书记审批,并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备案。各院部要安排专人负责学生点名核查工作,对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防止学生参与替考。对在校外实习的学生,要通过实习指导教师进行清点核查。各院部按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在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和替考行为。山东省教育厅通知链接:http://www.sdedu.gov.cn/sdjy/_zcwj/1034172/index.html
(二)毕业生离校
各院部要根据日前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工作。要教育引导毕业生合理表达离别情绪,杜绝酗酒、铺张浪费、扰乱其他学生学习、生活秩序的行为,为学弟学妹们树立良好的榜样,为学校留下美好的回忆,为自己的大学生活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毕业生离校期间学生聚餐实行审批制,谁召集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辅导员要做好监管,要有相应的应急预案。
毕业生离校期间,继续实行校、院两级值班制度。按照今年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毕业前学工队伍值班将从6月12日起开始执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值班时间:6月12日—6月30日,21:00至次日凌晨01:00;
(2)各学院根据值班安排表上报值班人员,各院部副书记由学工处统一作为带班领导进行安排;
(3)带班领导负责组织当日值班,并召集本组成员到校园巡查,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处理。
请各院部根据值班要求,6月7日(周三)下午15点前将值班安排反馈至学生管理科,联系人:梁涛,电话:86981509。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6月5日